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附加遗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遗产是过世长辈留给晚辈的,但是很多的时候仅需要要走程序对遗产进行交接如果遇到特殊的遗产类型还需要进行特殊化的处理,其中附加遗产就是遗产中的一项,很多人对于附加遗产法律规定很不了解,那么您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附加遗产法律规定有哪些?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 ,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那就是继承人在死亡或者是被宣告了死亡之后是要通知其家属或者是继承人告知被继承人已经死亡了,然后再继承人没有及时的继承遗产之前保存遗产的人一定要对遗产妥善的保管,不能自行进行处理,否则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遗产继承对于继承者来说,是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想要通过继承取得遗产,必须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实现。继承开始后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继承,那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此时要做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那么还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要提供证明继承开始的证据。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如果是遗嘱...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有时候一家人会因财产分配不合各自心意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知晓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下相关法规知识整理。 一、继承何时开始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一、继承遗产的顺序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继承遗产的顺序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爸爸的婚前财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被继承人死亡以...


·老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兄弟姐妹一般没有继承权,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把遗产给了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往往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而实践中,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之后,当事人还会进行公证。那么您知道这个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


·法律继承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法律继承的概念是什么意思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又叫无遗嘱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为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什么样的父母没有遗产继承权
      什么样的父母没有遗产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并且还包括第二顺...


·赡养继承协议该怎么写
      为避免子女相互推脱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出现,有的老人选择将赡养与继承捆绑在一起,若在老人生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那么生后也不会获得老人的遗产。此时就会涉及到赡养继承协议的书写问题,那到底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赡养继承协议书 协议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 ___...


·夫妻如果是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
      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