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离婚后,一般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或者是法院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不允许对方探视孩子的,没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一、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以上就是对探视权是什么,探视的时间怎么安排以及探视有哪些方式等问题所作的解答。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主动自觉配合。毕竟都是自己的孩子,没必要闹到法庭上去,但是如果无可奈何,法庭上定规矩也是必要的,这个时候也可以找找律师咨询一下,听听他们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分享,再研究好策略。二、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如何正确行使探视权呢法律在规定一方探视权的同时,规定了另一方的协助义务。这里的协助义务包括为对方探望提供便利,在商量好的时间、地点接送孩子,及时告知孩子等。不履行这些义务,就意味着违反法律规定。但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亦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不能影响子女的教育、学习和健康成长,不能妨碍另一方对子女行使管理、教育的监护之责,不能将与另一方的恩怨延伸到孩子的身上,使孩子成为最终的受害者。在具体探视时,一般应与对方进行一定的沟通和联系,不宜进行突然袭击式探视。只有这样,其探视权才能充分实现,才能享受到与儿女团聚的亲情。否则,法院就会依法中止其探视权的行使。没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相应的,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对于那些阻碍对方行使孩子的探视权的,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婚姻期间不负担抚养费怎么办?
      当今社会,有一些家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父母婚姻期间不负担抚养费用,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 离婚后产生的,但是在父母分居期间,是要对子女支付抚养费。关于此方面的问题,婚姻法是有相关条款的。下面就是几条婚姻法中相关内容。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夫妻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条有哪些? 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后,...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这样,以至于很多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在写过离婚协议书以后也想要进行公证。下面,下编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
      男方有外遇如果离婚女方能否得到精神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不算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私生子这只能是在...


·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那么,在实践生活中,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呢?在离婚诉讼中,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这些证据需要当事人自己收集,那么,分居离婚的证据如何收集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


·一、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离婚财产协议撤销可以吗?
      离婚财产协议撤销可以吗?可以,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变更或者撤销。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消除瑕疵的机会。所以,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二、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需要多久
      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需要多久   一、婚前体检出结果时间   1、在了解婚检结果多长时间可以拿到之前,我们需要先对婚前检查的项目进行了解。婚检首先是询问病史,医生回你的爱人和过去的病历进行询问,了解你们是否患有不利于婚育的疾病,还会对你们的家族病史和双方是否有近亲欢喜等方面进行了解。   2、然后就是全身检查,主要是对体格和生殖器官的检查,当然医生会根据新人的具体情况制定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方外遇财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


·离婚财产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协议离婚不成选择诉讼离婚的不在少数,离婚涉及的最棘手的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因此,夫妻选择诉讼离婚的也很多,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离婚财产案件诉讼费,之后法院便会受理。根据离婚财产数额的不同,诉讼费用也是有差别的,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诉讼费的内容。 一、离婚财产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