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还是只归于夫妻任意一方,那么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子女是夫妻间的爱情结晶,当但夫妻关系结束后,子女的归属问题常常变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抚养费的问题更是如此,不管有没有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有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依法治国的这一观念必须首先从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做起,所谓依法治国的根本当然应该是建立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之上的。依法不仅要求我国普通公民,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国家赔偿法在这一过程当中就起到了里程碑式的作用。对有些人比较关心的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的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 国家赔偿分为民事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夫妻离婚通常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由法官依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法院判决离婚这类民事案件都是有时间规定的,一般不能随意乱拖延时间的,具体的时间是根据不同的程序而不同,具体是: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


·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二孩”政策,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也使得因生育权纠纷所致的离婚案件大大增多。对于生育纠纷是否能申请离婚或赔偿各方有不同的看法,为了能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生育权多加以了解。那么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最新发布的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婚姻法本身没有进行修订。司法解释中的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


·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
      说到分家一般是子女与父母或众兄弟姐妹之间进行的,说的简单点分家其实也就是对家庭共同的财产等作出分割,因此在具体书写分家协议的时候,主要也就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那到底这个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家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


·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
      其实,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家庭中,我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生产的时候。在家庭方面,要是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不少男性都有过离婚的念头,但却不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一、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夫妻怎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夫妻怎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


·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将孩子或父母遗弃,就会涉嫌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家庭成员中还包括了夫妻关系,那么,如果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一个详细的回答。 一、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需要看丈夫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如果符合则就可能涉嫌...


·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


·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能见吗?被批捕后不能会见家属。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


·已经离婚在登记要离婚证吗
      离婚在登记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