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撑,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对这些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勘验、检查,会指派勘验人员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勘验,勘验之后的笔录即勘验笔录,它也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那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二)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录与实物或者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伪造、有无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
  
  (三)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矛盾。
  
  第八十九条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勘验笔录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勘验地点、环境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都会影响到勘验笔录的法律效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可以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对证据进行检查的勘验笔录也是十分重要的。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有什么特征? 1、认识特征 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意外事件;如果...


·给罪犯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
      给罪犯通风报信构成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信息、辩护人的信息、诈骗行为的相关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应当重点对诈骗行为进行认定,并适当的解决诈骗行为发生的原因以及在后期处理过程中,本方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情况。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


·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
      一、职务侵占罪入罪数额是多少?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先减后并”实际是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情形。减的当然是刑期,并的也是刑期,只是各有所指。以你提供例子: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7年,然后把(12-7)剩余的5年刑期与新判的刑期5年归并,并的是两个剩余及新判刑期,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原则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期。《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


·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
      我们在观看电影时,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监狱、暴动等不良素材。然而故事的诞生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更何况是被人生动的演绎出来。相信现实中有不少人对这种事例有所疑问。那么在我国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今天我们就给您简单的诉述一下。 一、什么叫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 二、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定 在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监督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
      缓刑期过后发现缓刑期内犯罪如何处罚?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处理被发现的单罪,不合并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要是公民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其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按照规定只能委托刑辩律师代为探视、申请取保候审等等。而此时聘请律师自然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作为律师收费,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收费标准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所以,因家人被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