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大家推荐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您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您推荐合适的房源的,但是房子又是由开发商进行开发,房子的销售和开发商的相关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这两个概念是房地产行业运行过程中被广泛运用的两个基本概念,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
  
  关于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另一种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看。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特别是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如果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有着如下重大的差别:
  
  (1)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市场运作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不同;
  
  (2)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
  
  (3)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对主体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4)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所指向的行为对象是不同的;
  
  (5)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完善,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的作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二、房产交易流程
  
  了解和寻找房源
  
  了解和寻找房源有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亲朋介绍;
  
  2、通过报纸、网络信息或登出求购信息进行了解和寻找;
  
  3、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购买。
  
  注意事项
  
  1、信息面较窄,成功的几率较低。
  
  第二种方法的选择面很宽,但很多广告内容非常混杂,您必须认真识别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盲目或受到无谓打扰。第三种方法省时、省力、安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房源。但您必须提前对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因经纪公司为您成功代理后要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您的购房成本会增加。
  
  2、实地看房
  
  选择好房源后,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并且与产权所有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
  
  3、协商和签约
  
  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便可以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2017年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房产置业顾问。
  
  4、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购房款,房地产交易部门正式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并向买方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的详细介绍。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和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当中的运作和主体,以及在运作过程当中所处的阶段都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两者也是紧密相关的,只有房地产开发将房子建设好了才有利于房产的经营和销售。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这个问题,一般是hi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杭州这个寸土寸金的高房价城市,很少有人会选择一笔付清房款,也少有年轻人有能力自己付清全款,所以在杭州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付全款,可以办理按揭手续分期付款,减轻压力,早早在杭州这个美丽的城市有自己的家。 如果是为了落户至杭州就更不一定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才可以了 不需要一次性,只要付清房款就可以落户(萧山和余杭只需购房面...


·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但补偿的项目大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这个可以向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了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不准购入的。1、首套房子贷款的首付额、实际贷款的利率、贷款成数和贷款的年限终结果还是以贷款银行的审批为标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买首套房子且整套房子面积在90平方米以...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屋继承和赠与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继承的条件比较严苛;房产赠与过户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 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具体内容。 一、房屋继承相关内容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买房相关诈骗?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案例随处可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骗,特别是接收信息渠道单一的老年人,他们积累了资产,有意投资房地产等大型项目。非法集资买房相关案例中,犯罪者多用出售房产份额、土地开发等不动产相关诈骗行骗。承诺到期后有奖励等高额回报,实际无经营执照和实际项目,最后携款潜逃,多数案例无法追回钱款,对老年投资人危害极大。 一、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


·房屋抵押物登记后又网签备案可以吗?
      房屋抵押物登记后又网签备案可以吗?已经抵押登记后,该房产权被冻结,是不可以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网签是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经常出现的。此时若不能尽快的进行处理,势必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也是可以对产权纠纷进行防范,不过此时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防范产权纠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现在房产市场中,中介是越来越多,因为通过中介买房和租房的人越开越多。但是找中介租房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找中介租房是不需要和中介签合同的。 二、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1、证件确认:房产证以及身份证需要核对,看中介的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现实中,经常有人因为对买房子的相关规定
      现实中,经常有人因为对买房子的相关规定不清楚,受价格诱惑贸然的就买房了,最终才发现自己被骗,不仅拿不到房子,支付的房款也追不回来。而要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需要在买房的过程中多加注意,那究竟买房子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几种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