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我国法律《刑法》中,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进行了一些修改,于是有关本罪客体要件的争论逐渐显现出来。对此,我们将一些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下文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下面您可以了解到,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您对其有进一步的认识。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关于本罪的客体大致有几下几种:第一,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管理秩序,即“管理秩序说”。第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即“制度说”。第三,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我国对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破坏了我国的农、林、牧、渔业的正常生产。这是“三客体说”。第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安全。第五,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和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刑法修正案(七)》颁布施行之前的第337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的客体进行的研究,由于《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对此条款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原来的“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而修改后的“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可见有两处重大的修改,一是拓展了构罪行为的范围,由原来只针对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行为,扩展到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的行为,这表明以后《刑法》的保护对象不仅限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管理秩序(俗称“外检”),也包括了国内区域间的检疫和防疫管理秩序(俗称“内检”),此条款管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强化了对内动植物检疫工作。二是将该罪罪状由原来的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因此上述五种观点中所涉及的“违反国家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的说法已经出现了滞后,主要客体应当是国家对动植物防疫、检疫的管理制度。如上所述,便是关于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本罪的客体应当为复杂客体,不能从单一的方面进行论断,应当从多角度进行了解。对此,有关这一内容的相关知识,我们已经讲述完了,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所在的律师网站。
  
  
  


·刑事抗诉相关规定是怎样进行解释的
      一、刑事抗诉相关规定是怎样进行解释的对于刑事案件,按照一般的程序,跟民事诉讼一样,二审终审制,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是,在二审判决后,检察机关发现案件事实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
      犯罪预备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况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


·法律规定诈骗罪是继续犯吗
      诈骗罪是继续犯吗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不法行为继续则不法状态必然继续,但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物起获为止,这就是单纯的不法状态的继续,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状态犯,它不是不法行为的继续,因此不是继续犯。侵犯了财产权,而诈骗...


·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是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


·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
      犯罪的人不在少数,但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也在增加。不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后,父母或者自己打算更改自己的名字。但是法律对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作出明确规定是不允许改名字的。防止未成年人以新名字再作案,对社会构成危害。下面我们就给您深入讲解下。 一、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在刑事诉讼阶段、正在服刑的、有犯罪前科的,这类人群一般是不能改名的。 未成年人犯罪会被判刑...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是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


·非法集资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最高刑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那具体来说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一)数额在3万元...


·如何界定毒品犯罪有既遂和未遂
      一,如何界定毒品犯罪有既遂和未遂 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 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 二,贩毒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业务人员,以及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建议从轻处理。其中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挽回损失的可以建议不构成犯罪。尤其需注意的是,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


·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