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可以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婚姻法本就是调整人们的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作为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它可以确定法律上合法的婚姻原则以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可以更好的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是否可行呢。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可以吗?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与备受争议的“房产加名税”目前有了明确说法,财政部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法律人士建议,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配偶就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了房。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前,同样是这套200万元的房子,在相同情况下,未登记一方只能获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3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的一半即40万元。也就是说,根据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未登记的另一方能多得15万元。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如果有贷款海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我们对新婚姻法也有了一些认识。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在新婚姻法的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财产,应当以婚前公证的财产作比较。
  
  
  


·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了,孩子归谁呢?子女的归属通常是离婚当事人双方最纠结的问题。很多人都有疑问,抚养权的判定到底是以经济能力为主还是亲情为主?孩子的自主意愿能算么?法官是怎么判的呢?那么让我们来看下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哺乳期内,应随哺乳母亲为原则)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一、重婚罪构成主体有哪些?
      一、重婚罪构成主体有哪些要求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有配偶”是指男有妻,女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是指经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下包括事实婚姻。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无配偶的。人、原无婚...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一、被控骚扰女性属实怎么处罚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以下内容:“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刑法》第二百三十七...


·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
      夫妻双方在闹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有小孩的家庭,还要解决好小孩的抚养权归属这个问题。很多时候,小孩的户口是跟随父亲一方的,这时,男方主张以户口为依据要求拿到小孩的抚养权。那么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小孩抚养权是谁户口就跟谁吗?抚养权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


·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如今有不少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不过要注意的是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要求起诉离婚必须要聘请律师,当事人最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一般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1、宅基地我是否有权参与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鉴于你的户口已经不在当地,因此对于宅基地你是无权参与分配,但如果宅基地上存在你父母所盖的房屋,则你可以按照你父母的遗嘱或者《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其中的份额;2、自留地(按当地风俗可转成宅基地)我是否有...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说是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说是非常完善的了,对于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我们您肯定都知道有很多。不收钱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是有的,那么不收报酬算劳动关系吗? 虽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薪水支形式是按产量支付,只能表示用人单位的一种劳动报酬的支付形式,只要劳动者加入了用人单位的劳动重建,并按产量分配领取薪水,且受用人...


·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进行国家赔偿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的,当然国家赔偿他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依据,也就是说需要一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生活中很多人出现过作伪证的情况。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一、国家赔偿伪造证据免责的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
      婚内出轨抚养费签署怎么规定2周岁以上的孩子,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是对等的,此时应该看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从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学历等方面考虑,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不仅仅考虑谁的钱多。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