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5、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PS: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

  

  在杭州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解答,限购范围是包括了杭州大多数的区,不在期内的依照原来规定。在杭州市居民家庭是限购二套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规定的区域内有限购规定,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如果想通过贷款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贷款也是不予支持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赔违约金?
      ? ? ? ? ? ??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


·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其实,无论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要是购房者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都是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此时需要实际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那到底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由于屋子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实现动产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且屋子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因此购买二手房时,卖方但愿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


·买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可谓是一件终生大事,通常会花费一个人甚
      买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可谓是一件终生大事,通常会花费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大部分存款,还可能在资金不够时要办理贷款,每个月背负不小的还款额而成为房奴,因此,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只看价格是不是便宜,关键要认清哪些房能买,哪些不能买,那么,回迁房和村证房的区别是什么呢?一、村证房的概念和含义首先肯定的是回迁房不是村证房,那么什么是村证房?它也是小产权房,到底什么是小产权房?...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


·在农村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在农村买房子可以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房子评估、登记、受押以及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连同农村房子贷款人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房产...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很多离婚双方为了财产的认定在法庭上闹的不可开交,所以也有很多年轻人能够签署婚前协议或去做公证的,那么,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及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最高人民...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北京市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很多,最近又推出了自住房。可能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比较陌生,什么是自住房,自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整理了相关文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一、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 是属于赔偿与还是借款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是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三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那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