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每个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应为这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市政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管理承包商,同时也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一很好的保证。那么,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设质检科,配置专职检验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对各工程队工作考核时,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三)从项目经理到各工程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奖惩措施,建立各项QC小组。
  
  (四)成立工地试验室,按工程需要配齐试验所需的仪器和设备。施工前提供工程施工抽需的有关参数,用以指导生产,施工后参预对工程的检查验收。
  
  (五)制定质量指标,开展目标管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公司的宗旨。本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优良级。
  
  (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工程质量。
  
  (七)认真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确保上下目标一致,任务具体明确。
  
  (八)施工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施工规范,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推行全员质量管理责任制,在各个工序均定岗定期提高全员质量的自觉性,教育好全体施工人员。
  
  (九)组织专业队伍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以设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
  
  (十)早计划、早落实、不盲目赶进度。
  
  (十一)每道工序完工后,各工程技术人员,队长和质检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自检工作。然后检验工程验收,并以监理检查结果为准。
  
  (十二)对材料检查分二步进行:
  1、负责材料采购的人员在调查料源时,带回样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试验,对材料质量作出评定,报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只有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料源才能作为供料定点单位,才能签订供货合同。
  
  2、堆料场检查对进入料场的材料实行抽查,及是做出评定。经过检测和试验。将不合格的材料拒绝使用。
  
  (十三)项目经理组织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各工程小组互相学习,提高质量。
  
  (十四)合理安排雨季施工,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
  
  (十五)虚心接受甲方领导、工程监理及技术人员的意见,施工过程中我们欢迎甲方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积极对待工程质量的监理,主动反映情况,积极改进工作,使工程质量真正达到全优标准。
  
  (十六)推行经济承包,兑现质量奖惩。经济与质量指标挂钩,实行优质优酬,奖优罚劣。
  
  以上,就是关于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的全部解答。现在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只有规定远远不够。工程质量的保证还是应该由承包商和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如果遇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找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报修。
  
  
  
  


·婚后工资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工资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工资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工资奖金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竞聘上岗失败,并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


·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工作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失,严重者会导致工作者残疾甚至死亡,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有时候在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会出现反悔的情况,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撤销,那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撤销工伤认定的 申请书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残疾赔偿金赔偿后就不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一般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定残之后就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了解一下。 一、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等级是指人民防空工程按照抗力、战时用途、平时用途、防化等方面划分的等级。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可以要求赔吗?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可以要求赔吗? 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应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


·外地雇员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外地雇员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对于外地雇员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并不是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
      小饭店用童工怎么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有哪些,对于误工费的发放国家相关部门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运用中, 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最为重要的就是社区误工费具体是由哪些人员操作的,一旦违法操作就会侵害受害人的利益。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所以对于社区...


·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者主动或者被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经济利益。其实开具证明并不困难。下面请看我们搜集到的资料。 一、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