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的内容及鉴定中心的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常州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常州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化龙巷2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衡山路8号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武进区政府4号楼3楼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就是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我们了解到了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什么是工伤,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了解这些问题才能在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工伤鉴定问题请关注.
  
  


·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呵护。可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有些小工厂为了节约成本,而雇佣童工进行生产劳动。这种行为会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害。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国家在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做出了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重点。下文对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定义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应警惕: 1、口头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这种口头“合同”是靠不住的,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2、格式合同。 即用人...


·对于职工来说
      对于职工来说,他们可能比较关心的,也就是关于休假的一些项目规定了,今年有哪些改变呢?《劳动合同法》休假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就可以开始有五天的年假了。具体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很多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认劳动合同的情况,
      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很多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劳动纠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那些东西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据,并且劳动关系证据需要几个呢,下面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有明确规定要提供多少个证据,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工地摔死人哪几方负责?
      工地摔死人哪几方负责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 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


·企业克扣工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如今,身边有很多的同事或者朋友都曾经遭遇过被企业克扣工资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况下,相信没有任何人愿意默默承受。那么企业克扣工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企业克扣工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请求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这是由于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由于两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等所导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关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时,需要根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的法律依据,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疫情期间工资减半也是正常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否则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补足工资,劳动者以...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
      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一、人防工程是不是公共建筑?建筑人防工程是民用建筑的附属构筑物,平时,不能公用,战时,是应急救援用,也不是公共场所。所以不能称为公共建筑。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


·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一、关于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1)、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半年或以上按照一年计算。月工资指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