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每一个公司成立之初就会决定好每个部门的领导以及其他各种负责人,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当发现这些负责人并不胜任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从而进行这些人员的变更登记。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决议
  
  (仅供参考)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会议性质:第 次董事会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经理(或者监事)情况:
  
  出席会议的人员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董事会(或者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原经理×××列席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 列席本次董事会。(注:监事未列席的,无需写明。)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原董事长 召集和主持。 四、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免去 董事长职务,选举 为公司董事长;
  
  (二)免去 公司经理职务,聘任 为公司经理(或者继续聘任×××为公司经理);
  
  (三)免去 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者继续聘任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出席会议的新董事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说明:
  
  1、会议性质应说明是定期会议还是临时会议,并注明具体界次。
  
  主持人应当为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半数董事推举主持人的文件)。
  
  2、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可由章程规定。
  
  3、董事签名须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盖私章无效;正文页与签字页不在同一页的,须骑缝加盖公司公章。
  
  4、本决议不得涂改。根据《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界次、临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
  
  1、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董事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三、议案表决情况: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董事会会议必须经2/3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四、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了。需要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只需要按照以上范本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就能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了。当然,在上文最后的注意点也是需要知道并且也要做到的,从而保证此决议更加顺利有序的进行。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在我们国家,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现代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公司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是按照公司设立章程依照相关法规设立的业务执行机关,今天的我们就来给您介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一、董事会人数的设置 董事会的设置和人数股份有限公司为资合公司,通常股东人数较多,规模较大,不可能使每一股东都参加公...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取得了独立营业执照的机构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必须由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作为代理人。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怎么收购一家公司,收购一家公司需要那些条件
      可以。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公司收购的定义,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公司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在生活是很常见的,那么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呢?家族企业关系到根本利益,对于产权制度是需重视的,该制度特征分为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在家族企业制度出现的问题是需进行改革的,改革途径有很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改革途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中国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特征 外部特征: 1、股权高度集中于家族手中 2、原始产权主体...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管理方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管理方法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


·旅游公司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旅游公司价格欺诈如何维权?1、可以向当地旅游执法大队举报,如果不处理可以打电话到国家旅游总局去。2、 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 消费者维权中应注意的问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程序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 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公开、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 一、审核流...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不管是增资或者是减资,都必须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依法按照流程进行,相对来说,外商独资企业如果要增资的话,肯定首先也需要知道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而且对于这一点,实际上我国很多境内创办企业的企业家也是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外商独资企业适用法律和我国境内的企业是不一样的。 一、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吗? 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
      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 新公司法修改了创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条件,将原本的实缴改为了认缴制,也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这使得创业的门槛降低了,加大了人们创立公司的积极性。认缴是股东书面作出注册资本的承诺,但无需及时缴纳,只要在公示后,约定期限内凑集即可。对于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吗?以下是相关问题的解答: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