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现场都是由交警在处理,这都是因为有人在事故发生后报案了,因此才会由交警到场处理。那么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报警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免费的,如果您的手机不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办理的业务,拔打时要加当地的区号即可。
  
  (1)及时报警。
  
  (2)地点讲清。
  
  (3)说明险情。应简要报告事故原因与人员、车辆伤损情况。
  
  (4)留下姓名。
  
  (5)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6)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记下车牌。若肇事车辆逃逸,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出现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须马上报警:
  
  (一)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
  
  二、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报警处理,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害,那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但要是产生了纠纷或者造成的损害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必须报警处理。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被法院判刑后罚金去哪交
      被法院判刑后罚金去哪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一般是两年。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


·高空坠物玻璃车损能赔吗
       一、高空坠物玻璃车损可以赔吗? 可以赔,高空坠物导致汽车风挡玻璃损坏是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之内的。但前提条件是只是玻璃破碎,而汽车没有其他损坏,有的话,那属于车损险的范围。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险的保障范围只包括被保车辆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破碎。...


·交强险可以拒赔嘛
      可以。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 (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 (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 (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 (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申请进行鉴定,要事先准备好哪些鉴定材料。但可能您都不知道,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可能出现导致鉴定终止的情形,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在我们生活中,估计您都有过买票的经历,特别是遇到高峰期的时候,需要提前订购,而我国铁道部门也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即要求,火车票站点可以提前一段时间预售火车票,如果乘客需要换乘,相应预售点也可以对其车票进行改签,而这些都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那么,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从铁路部门获悉,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措施,旅...


·谈起醉驾,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酒后驾驶四轮的轿车或者卡车等机动
      谈起醉驾,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酒后驾驶四轮的轿车或者卡车等机动车,但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引发的事故也不在少数,然而一些人甚至还觉得喝酒喝醉骑摩托车很常见,不是犯罪。其实摩托车也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在日常的行驶路上,了解摩托车醉驾新政策,了解摩托车醉驾处罚标准还是很有必要性的。那么关于摩托车醉驾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处罚规定呢?酒后无证驾驶处罚: ?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


·漏税超过五年可以不交了吗
      不可以。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