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现场都是由交警在处理,这都是因为有人在事故发生后报案了,因此才会由交警到场处理。那么您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该如何报警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报案是怎样操作的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免费的,如果您的手机不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办理的业务,拔打时要加当地的区号即可。
  
  (1)及时报警。
  
  (2)地点讲清。
  
  (3)说明险情。应简要报告事故原因与人员、车辆伤损情况。
  
  (4)留下姓名。
  
  (5)保护现场。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6)警示标志。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周围放置警示标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记下车牌。若肇事车辆逃逸,应记下该车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出现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须马上报警:
  
  (一)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 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
  
  二、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报警处理,如果是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害,那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但要是产生了纠纷或者造成的损害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必须报警处理。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挂靠建筑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挂靠方式经营的,如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被挂靠人为纳税人,被挂靠人从挂靠人收取的挂靠费应按照所...


·撞了黑车怎么处理
      事故责任的确定与是否是黑车并没有什么关系。交通事故上责任的确定是以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力的大小判断的,黑车如果证件驾照之类的不齐,并不是会导致事故结果发生的必然因素,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是否是黑车与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责任并没有直接联系。处理方式:1、在发生了事故之后,应当先报警。由交警进行沟通,关于调解问题应当让警方来主持调解,看是否应该赔偿...


·单方交通事故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单方交通事故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起证明作用,当双方对责任或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交强险哪些情况不赔2023
      交强险哪些情况不赔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
      在交通规则中冲黄灯违章吗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公民素质,一般情况下您都知道红灯和绿灯的的交通信号灯意义。都知道红灯不能闯,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却发现越来越多的人闯黄灯,对于黄灯的作用我们都知道是警示司机和行人,那么冲黄灯违章吗?交通部是否对这一现象做出过明确说明呢?一、冲黄灯违章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


·一、车子维修误工费是否可以向对方主张?
      一、车子维修误工费是否可以向对方主张? 可以主张赔偿交通费和误工费,但如果你没有受伤,只是车辆受损,想要修车期间的误工费和维修费,这个不会太多,修车一般用不了几天,误工费基本不赔偿的,交通费也只是赔偿你在修车期间上下班直线距离的打车费,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愿意赔偿,还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多少,你的打车费还要有正规的票据。总之很麻烦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很多,包括医...


·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都有哪些范围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发达,我国对相关汽车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了。就是为了我国的交通道路安全能够减少交通案件的发生。交强险就是我国要求机动汽车在上路前必须缴纳的一类保险,对交通事故中的相关受害者的治疗和经济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就汽车交强险赔偿什么,都有哪些范围,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怎么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怎么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常见,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关于房产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基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定: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