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去解决的问题,也是夫妻双方争取的一个权力,因为就算离婚也舍不得孩子离自己而去,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夫妻之间不能商议解决的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解决,那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女儿一般判给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从而来确保双方的利益都不会受到损失。
  
  
  


·一、离婚时什么算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什么算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


·近亲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近亲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


·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是什么
      说到国家赔偿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国家赔偿的条件以及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都是如何规定的。其实,我们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只有这样才可能申请到赔偿,而且,我们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 一、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程序 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政府财政开支,由各级财政部门拨款,由赔偿义务机关向请求权人支付。其程序是: 首先,请求权人持赔偿协议书或凋解书...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怎样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适用此项规定时,应当注意到两个问题: (一)此项限制仅针对原离婚诉讼的原告。原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若被告在6个月内以原告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的,即使没...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一、 离婚乙肝母亲有抚养权吗? 对于患有乙肝的母亲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的,抚养权只能归父亲,因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判定都是依照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判决的。抚养权的认定情况有: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当时,要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可能会就此展开一场争夺。获胜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获得抚养权。因此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应该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之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


·一、夫妻婚后开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后开店属于共同财产吗?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诉讼离婚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程序
      仲裁立案后,就等开庭了,如果单位联系不上可以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


·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要是打算离婚的话,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而此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在不同方式下离婚的,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不一样。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介绍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