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生活当中的有一部分犯罪案件,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赌博而引起的。通常情况下如果赌博情节严重的话,不但会使自己倾家荡产,危害自己的家庭幸福,也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有赌博行为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一、在我国关于赌博罪多少条?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三条 [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认定聚众赌博要注意什么?
  
  (一)相关法律规定了20人的参赌人数,指的是不同的个人,而不是参赌人员达到20人次以上。
  
  (二)《解释》没有规定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和被组织参赌人数的幅度问题,就是说,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不分地区差别,应当统一适用该标准。
  
  《解释》第一条第四项标准针对的主要是一些旅行社、导游、境外赌场在境内设立的代理机构等。在适用本项标准时,应注意几点:
  
  1、被组织人数不累计计算,必须一次组织10人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
  
  2、这里的“境”,指“国(边)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港、澳、台地区赌博的,也适用本项规定;
  
  3、必须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是进行赌博,而不是旅游;四是行为人必须有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行为,至于收费数额的多少,则不限制。
  
  三、聚众赌博怎么处罚?
  
  赌博不一定构成犯罪。一般给予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犯罪。根据《刑法》303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要有证据,公安机关就可以抓人。
  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刑法第303条当中,针对赌博就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开设赌场,或者是聚众参与赌博的,法院都会从重进行处罚,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外,还需要面临相应的罚款。其实赌博本身就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您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
  
  
  
  


·入户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盗窃也可以叫做入室盗窃,这属于盗窃犯罪中的一种具体情形,同时也是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形。而在对入户盗窃量刑之前,要先对入户盗窃的行为进行定罪。那究竟对入户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呢?而法律中对入户盗窃量刑又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入室盗窃的行为如何定罪 构成盗窃犯罪,应当依法处理。入室盗窃就是进入他人居住生活的范围内实施盗窃的行为,性质还是侵财类犯罪...


·判几年可以判缓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执行的对象也有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权利,那先面我们就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1、诈骗罪需要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根剧。2、《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在生活中会有许多个人捡到他人遗忘物的情形。遗忘物是物品主人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失主很有可能会随时回来取走,但有些人在发现他人的遗忘物之后将其顺手拿走,同时也没有通知失主,没有归还物品的意愿,那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吗? 将他人的遗忘物拿走有可...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没证据怎么办?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对于破坏社会治安与稳定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公安机关的办案过程当中,由于各类案情的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有时会出现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并且公安机关也没有掌握一定的证据。那么公安部门一般会进行拘留审问。 嫌疑人不认罪公安没证据怎么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贩毒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


·绑架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那么,绑架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呢?此外,绑架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处罚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绑架罪有怎样的构成要件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犯罪虽然在我国属于行为犯,但此时也是需要有实际的绑架行为之后,才能进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其实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若绑架犯罪不成立,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现说、控制人质说、提出不法要求说等。 ...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