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员工都和公司的股份数挂钩。是当员工离职以后,那么公司对于一些股权问题,就必须要重新进行划分和管理。为了避免公司股权转让过程当中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国公司法当中对此作出了一定的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一、公司法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处理?我国《公司法》第14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允许公司在减少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职工以及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等几种例外情形下回购股份,并针对不同的情形在程序、数量、财源以及处置等方面设置了不同的规则。由此可知,我国立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采取的是“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模式。然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公司法却并未直接涉及。我国《公司法》第74条虽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反对公司作出不分红、重组以及存续等决议情形下的回购请求权,但该条款只是从股东利益保护的角度构建的股东退出权机制,没有进一步对回购的条件、程序以及股权的处置等作出规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回购。司法实践中,对于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公司能否回购自己的股权”存在较多争议。但目前的通说认为:公司可以回购股权,但在回购后应尽快安排他人受让或进行减资。二、股东转让股权1、一般不需要公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三、股权转让的好处1、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2、由于中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法第142条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公司员工离职的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可以回收股权,但是公司在回收股权以后,应该尽快安排给他人说让或者是对公司进行减资。理论上来说,目前我们公司法当中,针对股权转让这一块还有待加强。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都不是很了解,一般,也只有在因劳动合同、离职辞退、工资福利等问题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才会想到要上网页搜索一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究竟是什么呢,而劳动仲裁的费用又是多少呢?下面为您具体阐述。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如下: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遇到公司裁员的事情,很多劳动者在裁员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让人很难受的一件事情,很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只知道要求公司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有没有休完年假,很多人都没有心情去理睬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的工作和生产当中,有时候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意外,导致我们的头部受伤。如果,受伤地点是在工作岗位或者是因工作而使头部遭受了伤害,但是可以向单位申请赔偿的。如果工伤认定显示头部工伤为十级,说明我们头部所受的伤符合第十级的标准。那么在我国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头部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 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税率及征收率是多少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5%,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再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要求,...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现在许多工程的施工方遇到在工程合同签订后被工程的发包方要求缴纳保证金,但是在缴纳保证金后却遇到对方消失或者拒绝退还保证金的欺诈,那么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今天咱们的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了解关于土方工程和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吧。一、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一般不要交,除非是一包中标后的企业,在投标的时候可能在标书里说明要交投标保证金,一旦企业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
      一、经侦要求员工退基本工资合理吗?经侦要求员工退还工资以及提成是合理的行为。建议及时退回,否则涉及犯罪,要受刑事处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二、经侦罪名在我...


·可以获得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入职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终止或终结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因素多样,那么可以得到因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吗?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   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是指在在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进行的相关流程分配工作。主要的承包流程包括:   1.项目启动   2.项目初始阶段   3.设计阶段   4.采购阶段   5.施工阶段   6.试运行阶段   7.合同收尾   8.项目管理收尾八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