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下去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一般发生在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或双方有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争议的情形下。那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2、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3、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二、法定离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之后会通知双方开庭,开庭之后法院首先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才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如果夫妻之间有一方有重婚或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
  
  


·女方具有哪些条件是属于骗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其人自身经济条件,结合双方协商的结果。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


·刑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违法犯罪的现象经常发生。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所严历打击的。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情况,可能会出现了司法活动上的错误。国家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国家赔偿的相关政策。我们将针对刑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刑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2月...


·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需要双方拟定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其实就是约定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的分配,当然最重要的还有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有些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般,我们遇到诉讼时即需要打官司的时候,都会找代理律师。律师分为好多种,因此对应不同的法律服务,这一次主要介绍的是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方面的问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国家行政机关而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律师来代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 一、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二、律师受理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是...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店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店铺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是婚后两者购买的店铺则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店铺所产生的收益显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就经营收入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2)抚养内...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一、小三在自己与原配离婚前怀孕算重婚吗? 第三者怀孕也不一定就构成了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


·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一定抄家吗? 不一定抄家 所谓检察院抄家不规范,应当叫做搜查。搜查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必须立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地方,必须经过检察长批准。 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一、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