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作为工程承包方,在拿到工程项目后,要委托专业的工程勘察机构,对工程地址的地质、水文等情况进行勘察,这笔勘察费由承包方负担。通常,这些内容都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是当合同缺少重要条款时,双方可能发生纠纷。那么,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勘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工程勘察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1、提交勘察基础资料是发包人的义务,勘察的基础资料是指勘察人进行勘察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勘察的基础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工程需要勘察的地点。内容,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等。为了保证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提交与勘察有关的基础资料的期限。2、提交勘察文件是勘察人的基本义务。勘察文件一般包括对工程选址的测量数据、地质数据和水文数据等。勘察文件往往是进行工程的一个基础资料,勘察文件的交付能够影响工作的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勘察合同中明确勘察文件的交付期限。3、勘察的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勘察人应当按照勘察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质量要求条款明确了勘察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人工作责任的重要依据。4、勘察费用是发包人对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的报酬。支付勘察费是发包人在勘察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费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勘察费用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勘察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综上所述,工程勘察是工程设计施工前的重要步骤,勘察结果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如果双方发生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应该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针对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不外乎协商、建筑部门调解、申请仲裁及诉讼等。当然,对双方而言,最高能够协商解决矛盾,这样是最省事省力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3...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能证明被骗,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他签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欺骗而签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农民工属于社会生活当中的最底层劳动力,往往付出的劳动是非常辛苦的,但是得到的回报却是非常的薄弱的。而且目前我国社会上的现实问题,就是您对于农民工多多少少都是存在歧视,并且用有色眼镜去对待的农民工。连最基本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工伤认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拒绝农民工怎么办? 到司法局请求帮助。司法局有一个法律援...


·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欺诈方式主要有哪些?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了。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那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一些只是比较少的人会因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系统,被用人单位钻空子,最后可能面临工资无正常得到,也没有办法依靠法律途径得到,劳动合同是维护靠东者权益的凭证,劳动者应该重视。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与您谈一谈。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存在问题的工程就象是随时可能爆炸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用利益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单位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那么,工程质量怎么验收呢? 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内容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时效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赔偿时效该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的安全问题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关注预防,特别是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更需要去保护,一旦发僧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依法可以享有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