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是恶劣的,有的醉驾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醉驾肇事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您不禁要问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醉驾肇事和车主的关系。
  
  一、一般情况下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
  
  与车主没关系,但如果没买交强险会有责任
  
  二、酒驾肇事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 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醉驾肇事和当事的司机有关,谁发生交通肇事行为,谁就要为事故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肇事的车辆不属于肇事司机本人,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 交通事故上海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上海交通事故各项赔...


·酒驾交通事故拘留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酒驾交通事故拘留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
      要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讲,此时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格外注意的,毕竟这关系到自身利益,因此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有帮助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哪些问题 (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


·法律上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私家车也成为了每一家的必备品之一。对于汽车,可不仅仅是购买就可以上路的,为了车主和他人的安全以及利益保障,交通法规定每一辆汽车都是必须购买交强险,但对于交强险的赔偿,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么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呢。 申请交强险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多少钱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到惊吓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


·新车划痕险买多少
      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新的东西总是被人所爱惜,新车上的划痕也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那么,就要为了划痕而买新车划痕险吗,如果真要买的话,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关于这个问题,可能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而保险公司关于这方面的赔付额其实算比较高的了。 二、新车划痕险买多少合适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
      车祸有轻微人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相关规定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


·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实此时可以申请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不过这个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社保对于现在的公民都是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大多数单位都已经给自己的员工上社保有了社保的制度。但是仍然还是有这样的情况,就是有些单位拒绝承担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责任和义务,这时候这些员工就会非常无奈了,那怎么样才能改变这个状况,碰到了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情况来说,遇到这种情况,第一个解决方式就是先和自己单位的领导商量一下,看这个有没有什么转变的余...


·针对内幕交易处罚有哪些?
      证券市场上,有些人因为工作上的便利,知道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或者能够提前知道一些关键信息,或卖给他人或指导别人进行买卖操作,以此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您说一下内幕交易处罚以及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消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