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对故意伤害犯罪定罪的时候,要求给对方人身造成的损害至少是轻伤,如果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就不会认定为犯罪。而在之后量刑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损害情况,不同的损害程度做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因此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也是比较重,具体的量刑处罚,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认定行为人具有自首情节,那此时也是可以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无线电台都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如果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擅自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那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1、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一、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法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偷窃1000元判什么罪
      看具体情况定。不同的地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一样,如果盗窃1000元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还不算犯罪,如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会被判盗窃罪。《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


·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
      死刑中具体分为了两种情况,即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而通常我们说的死刑其实就是指死刑立即执行,那此时就要有相应的执行方法才是,那我国规定的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执行方法都有哪些 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


·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 一、犯罪预备有哪些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即已经实施了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制造犯罪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不是单纯的犯意表示。 2、犯罪行为必须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在预备过程中停顿下来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则构成其...


·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


·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 犯罪主体...


·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能否减刑
      一、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能否减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立法内容上,《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定,即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那么,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罪行也就必须符合死刑的适用标准。如上所述,立法的本意是将终身监禁作为死刑立即...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量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量刑《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顾名思义是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很明显,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一直不断的加强打击和制裁力度。下面,就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给您做详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刑法》中对于这一罪行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使用的词语较为模糊,只用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来区分,但具体数字并未作出规定,各省依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了完善。 一、《刑法》规定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