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司的形式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出资额作为股份所设立的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本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它对发起人的人数有一定的要求,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发起人的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最少为2人,最多为200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它一般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只要购买股份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份的持有人只能将自己的股份进行转让,不能进行退股。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界的一大支柱之一,吸引了市场上巨量的资金,因此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管控,对国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证券行业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那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是如何规定的?详情参考下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


·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
      公司注册程序有哪些? 一、公司注册步骤: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内部机构可以灵活设置,不需要发布公告和公布账目。有限公司的规模和筹措资金比较小,我国法律对有限公司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公司,以人的聚集形成资本聚集,因此它的决策以投资人共同决策为主。如果股东太多就不利于公司决...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上市发展资金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资金的不充足很可能就会导致公司的发展遭到束缚,所以大部分公司在上市时都会选择进行融资,然而投资公司的融资是需要合同效力的,否则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但大部分人对投资公司融资合同并不了解,不知道有哪些内容,那具体来说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 乙方...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的第167条是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是必须提取的,它跟任意公积金不一样的,那么关于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出来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
      关于企业倒闭的原因中华大地上的企业数不胜数,这些企业企业的萌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些企业中,有的屹立不倒,有的则是未老先衰。那么企业倒闭的原因主要是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外部原因 1、市场需求状况发生变化,造成企业产品滞销、生产滑坡。 如:山东桓台县聚利织造有限公司系桓台县供销社为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棉花收购企业主副营分离的政...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和股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听到的经济名词,但有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甚至不清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的相关知识。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实践中,成立公司可以由多人入股投资设立,也可以由一人投资设立,一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投资者一人担任公司的股东,那么,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由工商局进行检索合核实是否重名提醒:公司名称网上核准一次...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或发起人缴纳出资有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


·集团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集团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