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 ? ??一、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二、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2003年元月6日,最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明确了需鉴定的应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市、省级医学会己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仍有权申请中华医学会或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当事人或人民法院有权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 临床医学)鉴定。委员会并非唯一有资格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如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皖南医学院等均有司法鉴定资格。
  
  (2) 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如石家庄“左肾丢失案”。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机构通过对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如果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为十级的话,那么赔偿标准是按照自己花费的10%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和其他必须赔偿的费用。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部门 一、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简介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小组,通过使用医学技术来对医疗事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判断和检验,这种鉴定的申请也尤其复杂,那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怎么办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特点? 一、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的规范书写形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某些医疗事件发生后,在确定为医疗事故之前,是要进行一定程序的审核的,那当医疗事故有争议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自行递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请求相关部门受理的,那申请书该怎么写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我们就以下面的例子给您展现一下申请书的写法。 一、申请人(患者) 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清远市清城区...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
      在上海这个高压城市中,对于这些职工而言,医疗,住房,养老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五险一金带来的福利就更受职工的关注,那么上海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有多少,我们在这里给上海市的高压劳动者们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上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及缴纳比例 1、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少儿医保可以在学校申报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办。接下来,由我们带您详细了解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一)由学校、民政部门向社保机构申报的: 1、单位成立批文号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一、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医社保是需要缴纳的,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医疗过程中,因医院治疗不当等原因导致患者遭受意外伤害或意外死亡而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当事人,由于对医疗过错鉴定时间的忽视而错过最佳鉴定期,致使申诉的失败,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针对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出以下相关法律资料,以供您参考。一、医疗过错鉴定是否能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