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并非只是交出股款 接受股款的一方还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要求比较复杂,应该去工商部门和银行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可能还要进行验资注意办理次手续必须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一、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相关解读《公司法》里对董监高转让股份进行限制,无非出于以下两个原因:1、董监高作为公司的特殊人员,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2、董监高作为公司的核心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大量核心信息,对董监高转让股份做出限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从逻辑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而且上述限制与旧公司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突破。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时候却不尽合乎情理。譬如,如果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愿意,也均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各自所持股份给某投资人,且这些股东均担当了公司董监高的职务,难道这些股东的转让还要受25%的限制吗?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转让行为是在所有股东同意下做出的,则本条可做一定的突破,不应做过多的限制。事实上,目前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监管较为宽松,许多股份转让行为,甚至包括产权交易所内的挂牌行为都不符合本条之规定,而买卖双方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条的执行也各自有着各自的解释。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 、??????? 以及??????? 省市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条限制所做出的转让是不予受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有些省份譬如??????? 省则明确表示本条仅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则实施备案制,而并非核准制。综上所述,对公司法的突破关键在于:1、了解立法本意。如转让行为已经股东大会同意,或经非关联方股东通过,且符合章程的相关规定,则转让便具备了充分的意思表示基础;2、与当地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做事前沟通。这也是需要提醒律师和财务顾问注意的。由于可以转让股份的人员属于公司高层人员,如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所掌握的权力更多,相应的限制也会更多。部分案例显示有些公司突破了此股权转让限制,但突破限制是需要条件的。关于公司法规股股权转让有相关疑问的可以直接在咨询专业律师。
  
  
  


·分公司可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独立签合同,但是需要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流行着一种说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诱导下,许多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往往利用手中大大小小的权力,收受利害关系人的好处,损害公共利益,为他人谋取私利,对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此类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如何认定呢?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如何认定?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


·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公司、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以及其他具备法人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而未实行公司制度的其他企业(如一部分乡镇企...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指什么不同,与企业法区别是什么了解《公司法》对于每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这部法律对公司的运营有详细的规定。但有些人不清楚公司法指什么不同,它与企业法的区别又是什么。公司法经过多次修订,加强了对公司权益的维护。让我们来更详细地了解一下公司法。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


·公司行政处罚怎么处理
      公司行政处罚怎么处理 公司的行政处罚一般是根据所犯事情的的严重程度对违法人进行口头教训或者书面方式警告处分,对公司或者该项负责任人处以罚金或者他处理方式。会根据不同的法规规定设立不同的行政处罚。 公司的行政处罚具体有以下几种: 1、警示 是一种最轻微的处理方式,因为行为人所犯之事未造成严重后果,只是轻微犯错。这种情形一般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以警告,予以警示行为人的违法行...


·办理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另外为提前30天通知本人,公司应再当赔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公司不得裁员的情...


·公司法人抽逃出资能判多少
      公司法人抽逃出资能判多少要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自然人犯抽逃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犯抽逃出资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一、有限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