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结婚一天可以离婚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如果选择的结婚对象不够谨慎的话,那么就很难保证婚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如果说结婚一天就要选择离婚,我们个人认为这种形式的婚姻是非常不正常的。婚姻不是儿戏,结婚一天就离婚听起来都觉得有一些不可思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结婚一天可以离婚吗?
  一、在我国结婚一天可以离婚吗?
  民法典没有规定结婚多久才可以离婚,中国婚姻讲的是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一样。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以前曾起诉过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这会影响到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是明确规定,结婚离婚这都是自由的,并且也没有规定多长时间才可以离婚。所以,按理来即使结婚一天也是可以离婚的。不过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比较好,如果在法院离婚的话,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才会支持离婚。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自愿接触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将财产,子女等问题商议妥协的法律行为。那么,当双方没有良好沟通,离婚协议不能正常进行时,可能双方中的不满意一方就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破坏。但对于起诉离婚法院收费标准,很多人却并不熟知。 起诉离婚法院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两个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父母离婚后,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2、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给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按子女的生活需要及父母的经济条件综合确定。3、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数额按收入数额确定,一个孩子的,在20-30%之间;两个以上孩子的,比例适当提交,最高不超过50%。4、无固定收入的,按相同或者相近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额。对于孩子抚养问题...


·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最想要的就是法官能够直接对案件判决离婚,这样也好早日解除婚姻关系,去追寻自己的幸福。但由于法律中规定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因此若要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话,则就是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就有一些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关系一旦建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难免会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一方就会提起诉讼离婚,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诉讼离婚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多加注意。这些都是胜诉的关键条件。以下是我们总结的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的事项。 一、开庭前准备的注意事项 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


·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般,我们遇到诉讼时即需要打官司的时候,都会找代理律师。律师分为好多种,因此对应不同的法律服务,这一次主要介绍的是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方面的问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国家行政机关而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律师来代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 一、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二、律师受理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是...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执行抚养费怎么办 当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时,如果是由于经济困难,可由物抵充抚养费,如果是由于其他原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二、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外婚姻管辖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划...


·抚养费数额判定标准
      抚养费数额判定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一、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关于诉讼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不同的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分割的标准也会有区别。 二、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1、《婚姻法》 第...


·男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男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