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不论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对子女抚养大多采取的是夫妻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定期给付抚养费的形式,对于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按规定的标准判决,那么,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
  
  1、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4、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6、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所述,关于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的问题,确定抚养费的基本原则为子女需要、双方能力和生活水平三个方面,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孩子的数量确定,大致为抚养费支付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五十不等,可以定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直至孩子成年或毕业后具备独立能力时。
  
  
  
  


·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 能否要求赔偿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赔偿? 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


·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在我国,家中俩个孩子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大多数夫妻会通过协商的方式一人抚养一个。当然,肯定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过来的情况。不过,孩子的抚养和成长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一、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吗 宣告婚姻无效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婚姻无效案件的诉讼请求,是属于不准撤诉的情形。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无效婚姻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


·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
      如今社会,对离婚已经是见怪不怪,有些小夫妻,刚结婚不久就闹着离婚,甚至有些夫妻在生育了宝宝后,还坚持离婚。这个时候,除了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外,还得解决好宝宝抚养的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宝宝两个月离婚的话判给谁? 需要双方当事人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


·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即使男女侥幸办理了结婚证,但这也不是代表他们的婚姻就一定是有效的。实践中,大量存在无效的婚姻,这都是因为一些具体的情形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那究竟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结婚生子是一个人的最大的事。但是如果是未婚生子,在我国泽河传统观念相违背。只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对此类事情的包容度逐步提升。但对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则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可是,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


·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就已经被确定下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标准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本着这一原则,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无法给孩子继续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在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一、上海变更抚养权律师费用多少钱?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


·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
      生育权是夫妻两人都享有的,而要是女方擅自打胎的话,则就有可能对男方的生育权构成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男方无法忍受,就会毅然选择与女方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擅自打胎构成离婚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办理夫妻财产公证,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夫妻财产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包括房产产权证、存单等),以及其他的有关...


·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概念并不会陌生,这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而规定下来的。这个规定是利于促进社会抚养费的执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上海是二孩政策也已经逐步落实。那么,关于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跟着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吧。 上海市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征收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 二、征收...


·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离婚纠纷的产生通常都是由于抚养权纠纷而导致的,采用司法方式处理后抚养权问题解决之后,很多人对抚养费的给予还是心存疑惑的,很多方面都不了解,首先不知道如何计算抚养费,另外不知道可不可以不给予抚养费,那离婚后对方不要抚养费吗可不可以呢?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对方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