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评定标准(一)》至《评定标准(六)》的质量等级标准及评定方法归纳分述如下:
  
  1、《评定标准(一)》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2、《评定标准(二)》~《评定标准(四)》对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主要检查项目与一般检查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查项目的实测点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其余基本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在合格的基础上,有50%及其以上的检查项目达到优良标准(其中主要检查项目必须达到优良)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3、《评定标准(五)》~《评定标准(六)》对电气设备安装、发电、升压变电工程的质量检查(检验),同样分为主要检查(检验)项目与一般检查(检验)项目,并将操作试验内容直接放在单元质量评定中作为单项参与评定。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主要检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检验)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操作试验或试运行符合要求,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主要检查(检验)项目和一般检查(检验)项目均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且操作试验、试运行或交接验收符合要求,各项技术指标非军事区以或优于《规范》规定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4、《评定标准(七)》对碾压土石坝及砌石坝工程的质量验评为
  
  (1)保证项目;
  
  (2)基本项目;
  
  (3)允许偏差项目三类。其质量评定的基本标准为: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有≥70%的测点符合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在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必须有≥50%的项目符合优良标准;台州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有测出点符合质量标准。
  
  5、《评定标准(一)》~《评定标准(六)》与《评定标准(七)》在检查评定内容分类上既有差别,又有其相同之处。《评定标准(一)》~《评定标准(六)》的主要检查项目与《评定标准(七)》中的保证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重要检验项目,无论是“合格”或“优良”等级都必须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标准(一)》~《评定标准(六)》的其他检查项目与《评定标准(七)》中的基本项目,是工程安全或满足使用性能基本要求的项目,在质量标准上可用不同要求来区别。如在“质”的定性上可用“基本符合”与“符合”来区别;或对照不同质量等级(合格、优良)的检查标准;或通过检测点达到的合格率来评定检验项目的“合格”与“优良”。《评定标准(一)》~《评定标准(六)》中其他检测项目与《评定标准(七)》中的允许偏差项目则基本是一致的,对于土建工程而言,有≥70%的测点符合质量标准即为“合格”,有≥90%的测点符合
  
  质量标准即为“优良”。 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是以主要检查项目、一般检查项目和检测项目来综合考核或以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来综合考核验评的。
  
  6、对工序较多的单元工程(如钢盘混凝土单元工程等),应先对组成单元工程的各分项上序的质量(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的基面处理、模板、钢筋、浇筑、止水缝等)进行评定,再评定单元工程质量。当组成分项工序“优良”项目数大于或等于总工序数的一半(即优良率≥50%),其余全部合格,且“优良”项目中已包括主要质量检测项目的,即评定为“优良”;“优良”项目不达50%(其余全部达合格)的评为“合格”。
  
  7、中间产品为交付单元工程使用的产品,其质量等级与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紧张密相关。为此,必须对构成单元的主要口中间产品进行质量验评。构成单元的主要中间产品质量必须“优良”,该单元工程才能评为“优良”。中间产品可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按时间或按批量(抽样)进行验评,每一阶段时间或每一批量的中间产品质量指标应参与该部分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 有的单元工程检验项目,不一定是每一个单元都能进行检测的。它往往是在一个区段内,由一个或多个检测项目来控制(如砌筑体容重测试、防渗体的单位吸水率等),因此这一项目的质量检测指标对该区段内的若干个单元工程的质量起控制作用。 8、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施工日常质量控制、质量考核的基础,单元工程的质量检查(检测)项目及检查(检测)数量、检验方法等均应按部颁标准执行。
  
  9、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3)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或经加固补强后基本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各类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将在后续章节中分述。
  
  二、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质量鉴定申请应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委托鉴定;
  
  2、诉讼案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严格。
  
  3、申请质量鉴定应附初步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明等。
  
  4、申请质量鉴定应列明申请鉴定的具体范围及项目,鉴定收费与此相关;
  
  5、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出具质量缺陷修复处理建议;
  
  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根据修复处理建议进行修复费用鉴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质量的鉴定应该注意很多的问题,质量鉴定的申请应该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者时仲裁机构一般是不主动委托鉴定的,并且诉讼案件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等。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最近一段时间,各个省份的政府都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因为各地频繁出现质量不过关的工程。当然,我国也有工程质量评定方法,那么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方法是什么?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发生了意外首先是先进行紧急的抢救之后就是商议工伤赔偿等事宜了,而在进行工伤赔偿时不仅需要双方协商还需提供工商鉴定,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确定赔偿款的数目,但是如果涉及到了眼球的损伤,那么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后,单位会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做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可以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的话,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可能评不上伤残。那么,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因为工伤过后会影响劳动能力,因此要是受伤较严重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这样就可以按照结果享受伤残待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现如今的工地施工,城市建筑,遍地可见,工程这么多,不可避免的是一定会有存在问题的工程,或是质量,或是工程等等。如果出现了工程的问题,也不要慌张,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先从哪些开始,避免一些不要的浪费与工期延误,来看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基本要求和任务提要:保证工程的耐久性。有些质量事故虽然在短期内不影响使用和安全,但可能...


·现在的房屋建筑工程已经不像从前那样艰难了
      现在的房屋建筑工程已经不像从前那样艰难了,都是通过承包给别人建筑出来的,但是我闷也不是随意就找承包商城堡工作的,是需要看他们的资质的。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通过企业的主要资产,主要人员和工程业绩区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分级怎麽区分?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通过企业的主要资产,主要人员和工程业绩区分...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我国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于完善。对于工伤赔偿来说,其过程是较为复杂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作出工伤鉴定。那么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呢?下文中就给出了解答与分析说明。 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一、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


·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保护,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为了避免劳动人员的工资出现少发漏发的情况,国家制定了工资管理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


·办理用工登记
      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