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款的处罚。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一、处罚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于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交通事故车辆超载如何理赔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三、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修改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比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两点重大不同:
  
  1、原规定中,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
  
  (1) “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
  
  (2) “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
  
  2、新修条款中特别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也可被追究刑责
  
  此次新修条款中特别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均列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校车客车出现严重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将不再仅仅追究驾驶员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将视具体情况被追责。
  
  这是因为原有刑法条款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只涉及机动车驾驶员,不涉及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而在新修条款中,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往往不仅仅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更多地或许在于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因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往往只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雇员,驾驶员往往是迫于“丢饭碗”的压力铤而走险超员超速载客。故而,此次新修条款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责任也特别提出了规定。
  
  五、超员超速入刑,量刑标准在于“两个严重”
  
  不管是酒后驾驶,还是疲劳驾驶,交警部门在实际执法中都有明确的依据。例如,连续驾车四小时,休息不足20分钟的为疲劳驾驶。因而,此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也将依赖于具体细则的出台。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出台针对新修条款的具体规定。
  
  六、购买校车需审批,是否合格需检测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
  
  虽然国家通过法律对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进行了规定,但是孩子的安全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家长、学校、老师的共同努力。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校车超载会根据情况罚款五百元到两千元并扣除六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会以危险驾驶罪处罚。另外,校车行驶中超速也会被处罚。校车从购买、实用到平日的维护,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司机也不得疲劳驾驶。
  
  


·公司法人交社保是必须的吗?
      像一般的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在法律上就相当于生活中的一个人,那么我们一般作为员工需要缴纳社保费,以保障我们基本的生活权利,那么公司法人交社保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吧。一、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不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需要为法定...


·违反2023交通法56条罚款标准是多少
      违反交通法56条罚款标准是多少?违反交通法56条罚款标准是200元,对于违章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一、免费坐我的车出交通事故受伤我需要负责吗? 无偿同乘情形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赔偿同乘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无偿同乘的乘客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即善意同乘和恶意同乘,两种不同情形下的民事赔偿主体是不同的。善意同乘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是通常限制车辆所有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恶意同乘的情形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1、善意同乘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


·房子延期交付如何退房?
      房子延期交付如何退房? 1、房子延期交付,按照原本的购房合同约定,延期应该如何赔偿,那么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2、房子延期交付,购房者想退房,那么还是要看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延期能退房是否有约定,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的内容;3、如果购房者坚持要退房,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必须与开发商协商。 二、延期交房退房赔偿多少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书上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按期交房,业主...


·机动车在右转车道直行会受罚吗
      机动车在右转车道直行会受罚吗?在右转车道直行会受罚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并处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所以管理严格的城市,车辆在右转车道直行,也会被处罚。二、交通违章逾期不处理有哪些后果?1...


·汽车交强险赔付标准
      汽车交强险的赔付: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有责任时,按有责任的保额内赔偿。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时,按无责任的保额内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机动车交...


·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交通事故中出现一死两伤的,根据相关的交通案件的情况,判处这类相关当事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相关的交通驾驶人员逃逸或案件类型比较恶劣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这类交通人员驾驶者的不规范行为。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一、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应随房屋过户,根据现行的法律,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车祸导致误工的情况下,误工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单位信息、误工日期、误工原因、工资待遇、扣发工资情况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既误工费。此...


·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交押金要注意什么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清楚,在第一次租房的时候,房东一般会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作为租房押金的。但对租房押金,我国法律中没有作出数额方面的规定,因此很多人就不清楚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 目前,租房一般都是实行的押一付三,就是要押一个月的租金。有的地区是可以事先进行协商的,没有具体的依据。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