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最快 离婚协议可附条件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要是配偶不想离婚的话,此时基本就属于单方面离婚了,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因此要是问到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最快,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中涉及到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审理,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单方面离婚怎么离最快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诉讼离婚最快的时间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1、没有争议最快,双方最好达到一致意见,或者证据充分,让对方无力反驳,法官有足够的证据认定事实,从而尽快做出判决。2、就是只要满足对方的要求:从财产及子女扶养上,对方就会很快地答应的。当然,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结案,也是单方面离婚快速处理的一种方式。调解必须签署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效力,不得反悔。3、或者是对方有明显的过错,不适合有婚姻生活那最快。比如一方有出轨、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当然,这些有过错的行为,需要另一方举证证明。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二、离婚协议可附条件吗
  离婚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民法学理的通常说法,民事法律行为以可以附条件为原则,而以不许附条件为例外;而离婚行为从归类上应属于不许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之所以不允许附条件,第一原因是,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婚姻当事人双方配偶的法律地位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款,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第二原因是,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违背了民法公序良俗的原则,凡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关系的解除等,一经附加条件则构成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在协议离婚中绝对不允许附加条件。如果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构成了条件和离婚法律行为内容的矛盾,其协议离婚行为均应无效。比如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对方不允许再婚,如一方再婚离婚效力终止。这种协议不仅内容具有为发行,也使得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飘忽不叮,违反身份关系单一性和确定性特征,因而是无效的。此时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毕竟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想离婚自然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而此时既然说到是单方面离婚,很显然对方是不同意离婚的,所以就不可协议离婚。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新婚姻法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案件辩护词女方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一方还无法请求向小三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


·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胜算大概有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上诉胜算大概有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他是有一定的基本原则的,所以至于胜算有多大,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他是有一定的基本原则的,所以至于胜算有多大,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进行。总之,离婚财产分割上诉的胜算这一个并不是人为所规定的,而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说话的,当然当事人需要对他所主张的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证据足够说服法官的话,法官当然会...


·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家庭本来就是每个人需要长期肩负的一个使命,所以有些时候,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姻当中哪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也许可能就是因为长久的生活确实已经没有了感情,不想再继续这种关系想要离婚。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之下,原告想要诉讼离婚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所以不是特别清楚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诉讼离婚没有证据是否可以?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 男女一方要...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关于具体的加班工资标准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 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资的算法是: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200%...


·离婚立案开庭多长时间?
      离婚立案开庭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小孩由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是固定的,在后期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难免会出现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之前已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进行变更还可不可以呢?下面就告诉您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这个问题。 一、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确定彩礼返还时,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