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关于医闹问题,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关于医闹的案件,主要的原因是医疗事故造成的,一般情况下要是我将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带来巨大的影响,情绪不稳的家属就会和医院产生很大的矛盾,那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这一套解决我国什么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就是如果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特别是对于儿童医院,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患者的家属往往都十分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很大的纠纷和矛盾,甚至会出现一些肢体上的冲突造成更大的影响。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指使医药代表行贿怎么处罚
      一、指使医药代表行贿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的时候,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有些劳动者就以此作为不劳而获的借口,在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那么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一个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辞退吗? 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给他人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医院进行抢救的费用,往往是需要由肇事司机进行垫付。不过也有可能出现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但不能因此医院就耽误救治。那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


·保外就医是否计入执行刑期
      保外就医是否计入执行刑期根据我国修订的《刑诉法》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身患严重疾病,经批准可以保外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而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其保外就医期间是否计入执行刑期呢?对...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评定?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评定? 当发生一则医疗事故后,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伤患程度进行司法判断,随后双方进行协商赔偿问题。医疗事故有很多种情况,因此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也分很多种,有等级划分。那么用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作为一个例子,我们给您分析一下三级戊等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评定规则: 一、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一、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


·患方发生医患纠纷如何维权?
      患方发生医患纠纷如何维权? 一、医疗纠纷患方的维权途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


·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该怎么申请
      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该怎么申请 一、什么条件可以保外就医 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