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暂缓执行所判的主刑,但要是说到缓刑刑期其实一般是指的缓刑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的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那么才能认为成功的缓刑,之后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其实要搞清楚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所判的究竟是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其中不同类型的主刑对应的缓刑考验期期限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求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但如果被判的主刑是有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缓刑考验期最少不能少于一年。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站,下同)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下列设施的保护,适用本条例:(一)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


·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在构成抢劫罪的情况下,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自然对罪犯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在,这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中的要求。而我国对此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其中要是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中,多数会委托律师来提供辩护,但既然聘请了律师的,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用。到底我国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首先,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要聘请的律师协商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


·盗墓罪未遂的司法判决是什么?
      盗墓罪未遂的司法判决是什么?盗墓罪未遂的判决应当在盗墓罪的判决标准上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认定。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掘古墓葬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


·犯集资诈骗罪处罚措施有哪些?
      说到集资,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很多人对于集资的态度是全盘否定的,其实,集资并不都是一种诈骗行为,对于集资来说,是分为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如果是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是需要受到相关的惩罚的。那么,对于犯集资诈骗罪处罚措施都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认定 1、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集资后...


·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


·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是怎样规定的
      总所周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生活的必需品。由于近来年,食品安全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国家为推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接下来,为您具体分析。 一、刑法修正案八中 ㈠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


·非法集资与情人判死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是有P2P模式,P2P的模式当中有很多的网上借贷和网上存钱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实际上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其中对于网上存钱的情况是有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的,非法集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那么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 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生活当中某些人员采用恶意诉讼的这种方式去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的这种做法,刑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因为虚假诉讼罪是当事人虚构的一些证据,最终使法院在虚假的证据之前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对司法公正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


·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理解可能就是,如果没有在我国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就从事相关买卖的话,这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实际上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也就是说如果涉嫌非法经营的话,这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当然,实际上非法经营罪所涉及的种类也是比较多的。 一、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