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以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量。员工在公司当中一样需要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章程。对于公司来说,员工醉酒驾车肯定是免不了需要被判处刑罚的,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现象,想必员工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知道的是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一、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制定了醉驾开除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职工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
  职工醉驾,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醉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9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当中,其实对于员工醉酒驾车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一问题就有着明确的答案。如果员工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显然,员工醉驾驾车,这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的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较低,很多人会选择投资公司的债券,公司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大的多,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票面上载明的债券利息与券面金额之比。债券利率是公司衡量债券筹资成本...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 4.1 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购房者买房延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买房延迟交房怎么办(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撞伤后对方没钱看病怎么办?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那么可能出现这几种情况,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受害者做出的赔偿不同。那到底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一、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
      关于交通事故的等级,相信您都比较清楚主要包括了四个,即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现实中,针对不同等级的时候在处理的时候不一样,并且对这些事故的划分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1、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由原单位填写《在职人员死亡有关待遇核定表》,并加盖公章。若工伤死亡需工伤管理科出具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待遇审批表》。2、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3、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一)“私了”适用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由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