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买房的情况不同时,离婚房产怎么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有了不同的看法。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成为了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因财产来源的多样化,离婚财产分割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那么,针对在购房时的多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我们来具体说一说:
  
  一、 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上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评分。
  
  4、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购房合同没约定就是共同,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5、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是全款办起来比较容易,若是贷款要看银行情况,有的银行不愿意办理。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后如何分割?
  
  该种情形与前一种情形不同之处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且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颁发是开发商和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4、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权直接判决。
  
  三、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3、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在结婚后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的,离婚时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时,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属于赠与行为,只将财产赠于自己的子女。若是双方父母购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承租人在承租房产时应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1、租房诈骗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于要求对诈骗类型的案件进行处理。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吗?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下面我们就简要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


·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一、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方法/步骤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 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二...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有以下两个方面, 1、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时房东不退已经收取的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因为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约定,押金是你方的合法财产。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转租如果经过出租方同意,转租行为是有效的,而且你方与房东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你方和房东应...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3、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


·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这样,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避免因诉讼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分割房产的时候,为了提高协议效力,双方可以去做一个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共有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在上海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后就可以买房,没有捷径。如果弄虚作假是骗不过去的。二、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


·新婚姻法的房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如今,婚姻自由的风气越来越盛行,很多人都崇尚自由恋爱。大部分女性的观点也发生了变化,对另一半的要求也提高了,其中,有房有车,似乎成了结婚的一个必要条件。而房子,就成了备受人们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房产分割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