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企业法人姓名
  
  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存在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对于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2、长期借款一般用于银行贷款之类的长期性借款
  
  二、如果支付这笔款,付给对方作为押金,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呢?
  
  如果这笔款项是作为对方押金的,首先必须让对方出具押金说明书,签字盖章,做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附件及对方开的收据.;可计入其他应付款/押金(预付账款/押金);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或预付账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押金退还时,公司给对方开收据,也可将当初对方的押金说明书。还给对方(留下复印件备案)以及银行转账凭据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押金(或预付账款-押金)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必须由公司财务给股东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借据(一份给股东,一份入账),借据上一般由公司出纳署名。能附上借款合同是最好的,方便今后税务机关查账时说明原因。公司向个人借款是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的。
  
  也就是说将在银行所借的存款和贷款等这两个方面分开记账。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的时候,也应该留有相应的凭证,这样日后在还款的时候有所依据,避免引起其他股东的不满或者不必要的纠纷。公司法人个人向公司借款的话,不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的期间,还包括夫妻双方结婚后的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至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裁判文书尚未生...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
      债权债务合同范本 在一段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所有的协议都应以书面的形式来订立更为稳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题订立的协议中,对双方应尽的责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债权债务合同范本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是太原市XX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以...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 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法院采取电话、司法专邮等形式传唤当事人到庭谈话、进行庭前调解等情形较为普遍,甚至有的当事人在答辩期后...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继承人之一可以吗?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起诉其继承人? 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


·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
      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 一、钱不是自己用的借条自己写的谁来偿还借款? 自己写的打借条借钱让别人用,借款到期自己应当承担还款义务。清偿借款后,自己可以向实际用款人追偿。债务纠纷要注意事项有: 1、重视诉讼时效。 2、申请执行的期限。 3、重视担保期间。 4、搞好证据收集。 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 在各银行信贷规模仍延续2012年偏紧状态的当前,建行中山分行向本报称,该行在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安排了充足的信贷额度,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从审批到办结实现了一天化流程作业。 所谓的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


·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一、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一、不见面怎么打借条才有效?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


·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约定3分利息受法律保护吗?1、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约定利息为三分,并且也自愿履行,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2、利息3分即借出1元,每个月收取3分钱的利息,月利率为3%,年利率为36%,在自愿约定的情况下,刚好为高利贷的界限。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