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熟悉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长期临时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 原则 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 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
  
  2、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企划部负责发放上岗证,临时工无证不得上岗。
  
  (二)集中性安全培训每半年一次,由企划部、安保部、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三)集中性厂情教育每年度一次,由企划部和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四)生产淡季对临时工进行综合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情教育、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由企划部、综合部、用工部门等共同负责。
  
  五、临时工公共守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厂内各种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要求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
  
  (三)不迟到、不早退,有病请假,严禁旷工。
  
  (四)服从工段长、带班长的指挥。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六)爱护公物,不损坏厂内一草一木。
  
  (七)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八)熟悉本工种岗位职责。
  
  (九)严格按照操作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工作。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食堂就餐,对随意拖延时间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十一)严禁酒后上班。
  
  (十二)严禁在厂内惹事生非、打架斗殴。
  
  六、临时工的晋级及待遇
  
  根据所从事工种和技术要求的不同,临时工主要分为分选用工、加工用工和质检用工三部分,分别加以规定。 加工工段用工 加工工段用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辅助工——管理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掌握岗位的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
  
  (5)本岗位管理人员推荐,加工工段长审批。
  
  2、合格工——熟练工
  
  (1)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2)了解车间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艺指标、作业指导书。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
  
  (4)岗位测评达到85分(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
  
  (5)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可优先晋级。
  
  (6)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7)直接主管推荐并报部室考核、评审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熟练工——辅助工
  
  (1)在熟练工的岗位上满1年。
  
  (2)能够在掌握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独立操作设备,并且各项工艺指标合格。
  
  (3)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4)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4、辅助工——管理工
  
  (1)在辅助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初级工证件。
  
  (4)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岗位降级
  
  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班组长评价和工段长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工8元/天。
  
  (2)合格工9—11元/天,根据岗位不同设置工资。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3)熟练工12--13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4)辅助工15--18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标准。
  
  (2)辅助工、管理工享长期工的工作餐标准。
  
  4、学习培训权利 临时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对于表现突出的或有潜质的可以安排外出参观学习,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取得证书者,可以优先晋级。
  
  5、其他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分选工、烟叶检验工 分选工、检验工属技术工种,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期三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选技能或检测技术。
  
  (5)分选试用工、检测工优先从加工工段择优选拔。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2、合格工—初级工
  
  (1)了解并掌握烟叶的基本知识或质检知识。
  
  (2)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85分以上。
  
  (3)分选工段或质检部门推荐,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4)通过初级工鉴定,获得初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初级工—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证书。
  
  (2)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4)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中级工鉴定。
  
  (5)通过中级工鉴定,获得中级工证书。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中级工—高级工(1)取得中级工证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5分以上。
  
  (3)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高级工鉴定。
  
  (4)通过高级工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技能降级
  
  根据各人的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和直接主管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
  
  (1)根据分选工、检验工技能的高低,相应调整工资待遇:试用工10元/天,合格工11--13元/天,初级工14--18元/天,中级工20--25元/天,高级工另行聘用。
  
  (2)无分选任务时安排参加车间生产或其它工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合格工10元/天,初级工12元/天,中级工15元/天,高级工20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培训期间工资减半执行。
  
  (3)非生产期间,享受固定补贴,合格工30元/月,初级工60元/月,中级工200元/月,但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待遇。
  
  (2)高级工享受长期工工作餐待遇。
  
  4、其它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待遇。
  
  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的福利是一样的,享有同工同酬,享有休假日。但是实际中临时工则存在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很多。如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细介绍。 一、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 4、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要求降薪续签,劳动者不接受并提...


·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任何投资或者工作都具备着风险,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等等原因,企业往往会面临着倒闭的局面。但是在公司倒闭之后,其善后工作也产生了问题。许多劳动者都有着疑问,老板倒闭了工资怎么办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二、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第三、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第四、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册资本吗? 1、不需要,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不需注册资金,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2、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征税按定额税方式。定额税就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一种方式。通常税务部门会按你的经营面积、地段、设备等核定一个营业额,每月固定缴税。经营不足定额的也要按定额缴税(可以申请重新核定),开具发票金额超过起征点或定额的,还需要补缴这...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是否可以不给
      公司辞退员工年终奖是否可以不给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面对现在社会上激烈的就业环境,很多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签订好劳动合同,从而确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只有这样我们的劳动权益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具体劳动关系确立的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相关问题。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
      劳动争议申诉书怎么写 一、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