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怎么操作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创办一定是要到有关部门去进行登记,拿到营业资格证时才能够运营的。这是为了市场的秩序以及相关者的权益不被侵害而决定的。那么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1、必须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法人登记?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全民所有制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3)联营企业;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私营企业;
  
  (6)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3、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1)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2)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3)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4、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b、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c、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2)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5、企业法人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1)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a、企业法人名称;
  
  b、住所;
  
  c、经营场所;
  
  d、法定代表人;
  
  e、经济性质;
  
  f、经营范围;
  
  g、经营方式;
  
  h、注册资金;
  
  i、从业人数;
  
  j、经营期限;
  
  k、分支机构。
  
  (2)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4)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5)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如何申请登记的一些解释和说明,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他所适用的规则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我们在办理的时候就要特别的注意了,你所办理的公司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可能和别的会有所不同。如果错了,那么就是白跑一趟了。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我们应该怎办?侵犯企业名誉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对于侵犯企业名誉的行为,没有刑事处罚措施,只有民事上的措施。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就大包大揽的创办公司的这种情形现在比较少见,一般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那最起码也是两个人以上,而股东说白了也就是对公司出钱的这些人,他们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基础。同时,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也明确规定了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且不得在其他有限公司是属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一、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虽然《公司法》...


·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如何避免?
      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如何避免?创业企业在创业早期自身水平比较弱,便需要通过融资谋求早期资本,促使接下来的经营顺利进行。而在这一过程中选择合适的融资,规避风险也成了企业需特别重视的一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创业企业融资风险应当如何避免这一问题。 1、增强融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把融资风险防范工作提到关乎企业生存的高度来看待。增强融资风险意识,招聘有实践经验的财务人员,以便强化融...


·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在公司中混到高管职位的,往往会接触公司的核心秘密,一旦高管跳槽,有心的又将原公司积攒的客源带走,那么会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那么,因为是高管的过错导致损失,所以这时候原公司可能会主张损失赔偿,不过,首先要确定高管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实际中,高管跳槽带走客源并造成原公司损失的,是否要赔偿看具体情况: 1、如果高管与原公司签订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他的公司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反映了这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因为公司注册资本越高,那么相应的单位就更加愿意和他合作,毕竟他的资产能够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广泛的名词,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制度,也就是不愠,不需要一个实际的注册资本...


·什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什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作为一种拟制的人,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当然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治理公司,让公司的走的更好。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吗?具体又是怎样组成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一、快递公司收取保费是什么意思? 可以保护自己的物品同时也可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此项服务以自愿为原则。寄件人选择此项服务时,应确定保价金额与每个邮件内件实际价值一致,每个邮件保价金额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保价费按申报的保价金额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币。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
      可以。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公司法》第十四...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