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应该怎么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应该怎么做?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觉得劳动者可以的话是愿意与劳动者续签的,但是也有劳动者不愿意在原单位继续工作,这时候就会出现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问题了,那么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怎么办呢,以下是我们为打击整理的相关资料。
  
  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需注意,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能免除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比如说用人单位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但是劳动报酬不变,这实际上是变相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还比如用人单位要求降低工资,劳动者不同意而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向他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愿意维持劳动合同条件,他还是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你公司不需要支付他经济补偿。
  
  遇到员工关系/纠纷,很多HR容易慌神。其实在我看来,万变不离其宗。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面对这类问题的思考逻辑:
  
  1、寻找法律/政策依据——法律依据是我们处事的根本,也是我们必须知道的底线。高于这个底线,自然没啥问题;低于法律底线,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并权衡是否要在领导做出决策前告知他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2、抓住法律条文中的关键点,构建好证据链——每一个法规当中都有几个关键点,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证据链。换句话说,就是你何以证明这件事情套用这个法规,并且你是否已经按法规做了该做的动作。打官司的时候,很多常理往往排不上用场,而是看谁的证据更充分、更有力。很多电影、连续剧里都有一些律师的辩例,相信您都不陌生。
  
  3、先礼后兵的沟通——您都是职场人,并非仇人,有些时候得饶人处且饶人,该做的沟通还是要先做;一般而言我的做事风格喜欢先警告,警告无效再执行(但是事先会做好准备);通俗点讲,我会先告诉你我已经挖好坑了(但不会告诉你坑挖在哪里),建议你按我说的去做,不然你就掉坑里了,到时候别怪我没提醒你。
  
  综上,遇到员工关系或者纠纷,我们只要掌握的思路对了,做起来就有方向。
  
  具体针对这个案例,我们按上述思路去匹配:
  
  1、建议HR先补课:熟读《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四个司法解释
  
  从这位案例的提出者的描述来看,这位HR的专业知识不是一般的薄弱。且先不管公司以往怎么做、领导想怎么做,对于一名HR来说,面对员工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什么情况,适用哪个法条,要不要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啥,标准是啥,这是必备的基本功,如果是负责员工关系的HR,那更是要了然于心的。对于HR来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4个司法解释,外加《工伤保险条例》,这是最基本的,即便不能做到倒背如流,也必须是经常在手边翻阅的。否则,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入门做HR了。
  
  我们先来结合法条来理一理:
  
  前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几种可能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那么终止以后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A. 单位和员工同意继续合作:续签。(固定期限2次以上再续签须订立无固定期限,这个这里不做展开。)
  
  B. 员工想继续合作,单位不想继续合作:单位有权不续签,且可以不需要理由,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C. 单位想继续合作(不降低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想继续合作:劳动者固然有权不续签,但是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员工这么拖拉,是属于哪种情形,我们应该很清楚。单位书面通知员工续签,员工不签,那么单位再发个书面通知,通知劳动者劳动关系到期终止即可。
  
  2、抓住法律法规的关键点,准备证据链
  
  虽然法规说说很简单,但是操作起来不能掉以轻心。很多原本单位以为很简单的事情,经常因为一些细节的不注意,碰到精明一点的员工,吃了哑巴亏。
  
  (1)证明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虽然之前HR与员工谈续签的问题,但是我相信这是口头的。所以,我们第一步就是先要做实单位是想续签,并且没有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怎么做实?书面通知呗,并且这个书面通知上要明确员工来签的截止时间。(通知模版网上很多,三茅资料区相信也有,HR找个不错的版本自己改改即可)
  
  一般而言,单位会拿着一份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盖公司或HR部门章),且下部有回执栏,员工在回执栏上签字即确认他已经收到通知并知晓其中内容。(能见面的谁会去故意寄件?傻呀!)
  
  当然,碰到刁钻员工不肯签回执,那么我们也不是没办法,通知义务可以是单方的,单位将这个书面通知通过挂号信或者EMS(邮局效力最高)寄至员工登记的地址,保留邮局签收记录。若遇到员工退件,HR拿到后千万不要打开,留着将来万一仲裁/诉讼的时候当庭打开。
  
  (2)证明员工不愿意续签,单位已履行告知义务
  
  这个简单,书面续签通知的截至时间到了,员工不来签字,那么员工不同意续签的事实已经成立了。
  
  这时,单位只需再补一个通知,坐实是员工方不续签的事实,并告知员工劳动关系到期终止(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员工号称不知晓公司期满终止的决定,自己继续来上班,形成新的事实劳动关系。
  
  总而言之,两个通知,无需拖泥带水,干脆利落。
  
  根据前面法条的梳理,这种情况(C情况),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至此,员工想拿笔钱的小算盘可以说是落空了。
  
  3、沟通的余地
  
  在前面一步的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正式发给员工之前,可以说,我们已经占据了主动权。那么,既然占据了主动权,后面怎么玩就看我们了。我觉得可以先评判一下员工之前的表现,了解一下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
  
  (1)如果员工一贯工作认真、态度端正,且是值得公司发展的人才,只是因为某些困难/原因,或是受了某些半吊子自认为“专业”的人的蛊惑,而犯了错误,那么我觉得这种情况下这名员工还是可以尝试挽留的,用你的专业知识,把话撂明即可(人难免有失足的时候,解决问题,为公司挽留迷途知返的人才)。但是,他身上已经贴了一个不利的标签,将来他在公司想要获得发展,需要付出更多。
  
  (2)如果员工工作表现平平,本就没有可圈可点之处,又生出这种贪念,那么我们没必要惋惜。当然,基于职业素养角度,我会选择让他死得明白,并且希望他到新的公司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3)如果员工本身就是鸡鸣狗盗之辈,那么没啥好沟通的了,直接一纸通知就Over了。若员工来闹,找保安或者报警就是了。
  
  其实到上面第二步,这事儿应该就已经结束了。为什么我还要加这第三点。因为我觉得人不可能不犯错误,我们HR也是劳动者,虽然有时候有些员工的所作所为确实让人为之气结,但是我们也不用非得除之而后快。冤冤相报何时了,一心向善成正果。还是那句话,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你救赎过,还是不行,那只能说这人已无法挽救,大不了我只是浪费了一些感情和力气;但若这人还有挽救的余地,却被你亲手推下深渊,虽说你没有错,但是你离大成还有一段路要走。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的答案,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很正常,劳动者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话用人单位只需要将劳动者的所有工资奖金结清之后与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就行了,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的。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弱电工程是电力工程的一个分类,弱电可以向人们提供照明用电和空调用电,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弱电工程作为一类工程项目存在质量保证问题,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检修,施工队应该向业主提供一定的质量保修期,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弱电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4款,电气...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其中第7项就是"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注册资本工商登记规定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进行工伤治疗; 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三、...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15年老员工辞退的,如果是依法辞退的,补偿员工15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补偿双倍。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的标准计算,总共补偿12个月;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同样是双倍补偿,即24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一、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
      脑溢血放弃治疗算不算工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的判定和员工的受伤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是...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个人申请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临时工与正式工不同,临时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订拉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临时工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短期工,所以相关规定也是跟合同工不一样的的,那么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辞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准许。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