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刑事辩护律师解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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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或采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并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再次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原来的两个罪名,确定了本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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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中国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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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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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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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国防法》第53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第59条规定:“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国防法规定的公民国防义务,直接危害国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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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规定的罪名,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及单位,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明知产品不合格仍故意提供,犯罪对象涵盖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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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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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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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渎职类犯罪,犯罪主体为对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客观表现为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后不采取解救措施,导致被拐卖、绑架者或其家属重伤、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或引发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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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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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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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 行贿罪,刑事罪名,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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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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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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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武器装备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后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客体为武器装备使用制度,犯罪主体限定为军职人员,主观过失针对武器装备遗失的后果,但对不及时报告行为通常持故意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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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本条罪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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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指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等军队房地产管理和使用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有偿或无偿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并改变其产权关系,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军队房地产管理制度,犯罪对象包括依法由军队使用管理的土地、房屋、国防工程设施、林木、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及其他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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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一般以营利为目的,积极为他人偷越国(边)境出谋划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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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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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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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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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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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淫秽表演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本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是1997年修订的中国刑法中补充的新罪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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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的罪名,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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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资危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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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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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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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