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刑事辩护律师解读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无国籍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本罪系必要共同犯罪,即只能由多数人共同实施,单独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基于各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及其分工,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首要分子”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召集、领导或者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一般情况下,首要分子通常都是那些钻进我们党政军内部、窃取重要权力、居于重要地位、身居要职的野心家、阴谋家,或者在一定地区或某个民族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分离分子或民族分裂分子[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尽管首要分子有时并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犯罪活动,但他们或者是犯意的制造者,或者是犯罪组织、犯罪集团的组建者,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主谋和头子,他们在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最为重大。
“罪行重大的”
所谓“罪行重大的”,是指在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这类犯罪分子虽然并不直接组织、策划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由于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的主要实行者和主要责任者,因此,他们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也属于那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最为重大的一种。
“积极参加的”
所谓“积极参加的”,是指在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中态度积极、行为主动、意志坚定或者在犯罪活动中起积极作用但还不属于“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那部分人。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属于积极参加,是对参与共同犯罪活动的人参与犯罪程度的评价,而这种评价既考虑其实施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也考虑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其人身危险的轻重。如率领他人积极实施危害行为,冲锋在前,或者虽然参与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尚未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等[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有学者认为,“积极参加的”从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角度考虑,大致相当于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既然是积极参加的,并非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显然起的是积极作用,只不过和首要分子与罪行重大的相比所起的作用弱些而已,但绝不能以其没有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所起作用强大为由而认为他们是从犯,或者相当于从犯。对于“积极参加的”那部分人,应当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还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而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
“其他参加的”
所谓“其他参加的”,是指除上述参与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人以外的、受蒙骗、被胁迫、被利用或者随从、在犯罪活动中不起主要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这些人虽然参与了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但他们对于其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附合与随众的心理,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仅仅起到一种所谓的规模扩大效应而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他们对于其行为的性质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则是明知的,如果不具有这种明知,即不知道其行为是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则不属于参加分裂国家的行为,当然不构成本罪。
同时也需要指出,由于犯罪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行为人也会随着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发生身份的变化,因此,在上述四类犯罪主体中,可能存在着身份上的互相转化或者包容的问题,如事先是“一般参加者”,而随着犯罪活动的发展他也可能成为“积极参加者”甚至“罪行重大者”或“首要分子”;也可能会出现最先是“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而后来则变为“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甚至会退出整个犯罪活动。对此应当如何处理,我们认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认定,对于由轻度行为如“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向重度行为如“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发展的,应当以其后来的重度行为即“罪行重大者”、“首要分子”来认定;而对于由前述重度行为向轻度行为发展的,则应以其重度行为予以认定,但对其行为向轻的方向转变的事实,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至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刑法学界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背叛国家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www.zj48.net]。主张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的观点难以成立,而主张本罪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的观点尽管结论正确,但其理由并不足以令人信服。因为,这种表述直接将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作为认定本罪属于直接故意犯罪的根据,而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存在着不甚协调的地方,并且不能涵盖所有的故意犯罪,仅仅适用于那些以法定的危害结果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直接故意犯罪之中,如果某种犯罪根本不会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或者法律没有将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其犯罪成立要件,这种希望或者放任就不能说是对结果的放任,而仅仅是对行为的希望或者放任。而在我国刑法中又大量地存在着非结果犯,如举动犯、行为犯,而这些形态的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物质性危害结果的希望或者放任。对结果犯而言,可以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上判断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但对于那些非结果犯如行为犯、举动犯而言,则不能也无法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上判断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在实施一个作为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事实行为,并且积极实施即可,并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也就是说,在行为犯中,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的实际态度不属于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是犯罪故意的内容。就本罪而言,由于法律没有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即足以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从而构成本罪,并且属于既遂[www.zj48.net]。如果把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作为危害结果,并进而把行为人对这一结果的态度也作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恐怕就会得出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可能持放任态度、本罪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的结论。
本罪是以组织、策划、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必要的行为犯,不以发生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结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因此,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并且积极组织、策划、实施的,或者明知是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而与之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内容。至于行为人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是持希望还是持放任的态度,并不影响本罪直接故意的成立。本罪的故意内容只能是对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故意,而不是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结果的故意[www.zj48.net]。如果把行为人对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结果的态度也作为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那么,势必将本罪作为结果犯,这不但与本罪的刑法规定相矛盾,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会造成对其犯罪形态的不当认定,即认为只有危害结果出现了才成立既遂,否则只能成立未遂,如此而言,本罪很难成立既遂[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刑法学界对此并无异议,但对其直接客体的内容如何理解,我国学界则有不同的表述,如有学者认为,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还有学者认为,该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安全与统一。这几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其直接客体是“国家的统一”,而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包括“民族团结”以及“国家安全”。按照我们的理解,国家安全是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的同类客体,不宜作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的具体内容,此其一;其二,刑法第103条未明确规定民族分裂的行为方式,而且从广义上讲,民族团结也是国家统一内容的一部分,造成民族之间的不团结也从一个方面破坏着国家的统一。因此,本罪的直接客体宜表述为国家的统一。所谓国家的统一,是国家安全和一国政府进行管辖的重要标志。任何一个政府只有在保障国家统一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合法有效的管理与控制,才能使其意志、政策和法律得到充分体现和实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由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关系已通过宪法和法律得到确认,民族的团结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本保障,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制造民族分裂必然导致国家的分裂。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基本内容,破坏民族团结也就是破坏国家的统一,就是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而一些民族分裂分子和地方分裂分子,为了狭隘的民族和地方利益,置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于不顾,挟洋人以自害,甚至与境外的敌对势力相勾结,搞所谓的“地方自治”、“民族自治”和所谓的独立,企图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正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社会危害性的主要表现。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煽动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鼓吹煽动,意图使他人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或去实行所煽动的分裂国家的行为,而并非行为人自己实行,这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与分裂国家罪的根本区别。煽动的对象,可以是一人或众人[镇江刑事律师zj48.net]。煽动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言论、散布文字、制作、传播音像制品等等。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是指窃据地方权力,抗拒中央领导,脱离中央,搞地方割据或地方独立,或者制造民族矛盾和民族分裂,破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www.zj48.net]。只要行为人进行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宗旨的煽动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接受或相信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行为,都应属于本条规定的煽动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构成犯罪既遂。。
镇江煽动分裂国家罪辩护律师解读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
什么是煽动分裂国家罪?
●
煽动分裂国家罪构成要件:
●
煽动分裂国家罪认定:
●
煽动分裂国家罪立案标准:
●
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标准:
●
煽动分裂国家罪量刑情节:
●
煽动分裂国家罪司法解释:
●
相关罪名: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
分裂国家罪 ·
背叛国家罪
·
决水罪 ·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
组织考试作弊罪
●
法律常识:
在我国,劳动者不仅有劳动的权利,也有休息的权利。在法定的工作日之外,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都是必须要执行的,在休息的时间内,劳动单位不可以要求劳动者上班,不过如果想要加班的话,只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且支付相应的补偿的话,也
离婚以后再想要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办?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项目方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看工程质量是否过关。我国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更好地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我们为您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细则的具体内容,相信可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不同的是,过继并不是法律名词,意义和范围比收养要窄。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并不承认过继这种亲属关系。另外过继如果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那么
一、37天不放人也不批捕可以吗?三十七天不放人也不批捕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
●
法律问答:
·
现在河北土地确权了,我可以参加土地确权吗 我户口迁出河北了,现在河北土地确权了,我可以参加土地确权吗?...
·
公司给我放假2个月,不发工资 我刚从北京出差回来,公司在郑州没有项目,北京的项目已经完成,我现在没有工作可作,公司让我放假两个月,不发工资,请问:这样可以么,我签有工作合同...
·
请帮帮忙,急需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你可以到婴儿出生登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公司在2015年委托我管理,大楼原来是难尾楼,xx叫我又将大楼未完工的又施工完成了!具体比较复杂!现在我该怎么办?...
·
律师好。本人于今年3月13日入职于上海某公司,该公司办公地点 律师好。本人于今年3月13日入职于上海某公司,该公司办公地点在常州,按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4月13日,该公司人事总监找我面谈,称“领导认为你不合适”,并以此为由要求我立刻办理离职交接。当我在微信提出需要公司给我补偿金时,该人事称“试用期内,且友好协商的不需要给的”,后来人事又微信截图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不需要支付的,公司总经理...
·
我家祖坟被人占了,我家气不过。我爸打了人,给他一把掌,现在他家要求我家给医药费我爸今6岁应承担 我家祖坟被人占了,我家气不过。我爸打了人,给他一把掌,现在他家要求我家给医药我爸今76岁应承担法律责任...
·
你好,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陆女士。想加你微信或电话问你个 你好,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陆女士。想加你微信或电话问你个事...
·
你好!咨询一下,我有一侄儿参加打群架,他没有动手,会判刑吗? 你好!咨询一下,我有一侄儿参加打群架,他没有动手,会判刑吗?...
·
请问温圳监狱的电话是多少 请问温圳监狱的电话是多少...
·
上班,开始签合同一,并且都是一份,中间签了个自愿不san
上班,开始签合同一,并且都是一份,中间签了个自愿不san上班,开始签合同一,并且都是一份,中间签了个自愿不上保险,补发到工资里的单子,但是我们一直没固定工资。。想问怎么维权,需要什么证据,什么程序?887770...
·
茂名市看守所在哪? 茂名市看守所在哪?...
·
渭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赔偿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损失费 渭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赔偿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损失费两万元我上访了五六个年头我事情一直解决不下我一分钱也没拿到我确实接受不下我该怎么办一定回信...
·
想问一下为什么从美国寄东西过来中国这边还要付运费呢? 想问一下为什么从美国寄东西过来中国这边还要付运费呢? ...
·
农名工工伤赔san
div
工作期间,右手无名指被电力设备造成骨折,如何获得工伤赔divclass="w990mamt20...
·
入室持x砍人,昨日晚11点左右有四人持x入店砍人 昨日晚11点左右有四人持x入店砍人,导致右手四根手指砍段手被经均被砍伤,请问对方要付那些法律责任?...
·
请问一下周六周日法院有工作人员可以咨询吗 请问一下周六周日法院有工作人员可以咨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