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各地兴修建筑工程,这也给各农民工提供了工作。一般来说,各施工单位会事先拟定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故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需要特别关注在合同中是否有免责条款,以及关注该合同如何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一、此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十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质: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担任 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其金额分别为 、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
  
  3、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2、
  
  3、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拟定的,对于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经相关当事人申请,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就实际情形来说由于农民工一般是不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故而建议在亲属合同签咨询相关律师。
  
  


·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一、监视居住的工作程序由谁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所的,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监视居住的,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中,砌体工程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分单位工程,它对整个建筑有承重作用。砌体工程的质量也关系到整个工程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它的验收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那么,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一)材料要求 1、砖的品...


·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比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好像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通常情况下,发生一些劳动纠纷或者工伤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都是非常多的。即使在做工伤认定以后,有时候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不予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纠纷 案由怎么确定? 一、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出现对于企业发展和个人事业都是有很大阻碍的。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劳资矛盾争议很难避免,劳动争议很多时候都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调解矛盾,那么有关劳动仲裁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
      国家法定加班计算工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


·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有哪些
      日常工作中,旷工并不多见。企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的管理都很严格,对于旷工行为也是坚决禁止的。但是扔有一些职工旷工,有的甚至连续旷工好几天。对于旷工的处罚,各单位都很明确和严格,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的内容。 一、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若按照公司的规定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纪的话,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一、对劳动仲裁裁决多长时间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 1.终局裁决书: 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起诉的,法院将不受理企业的撤销裁决的申请,只有劳动者...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处理
      大多数的农民工因为本身缺乏一定的法律常识,因而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时候,可能就不知道要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往往采取的都是一些暴力手段。那结合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处理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处理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最高人民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1)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


·餐饮没有注册克扣工资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