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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聘用的工人受伤是否构成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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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俗称“包工头”),该组织或者自然人(“包工头”)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1、如果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订,那么,该员工仅代表公司的利益,应该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而不是员工个人承担。   因此,施工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若是拒绝不肯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去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合同是以员工名义签订,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但不是承担最终的责任。   具体地,公司员工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


·违法分包下劳务人员因工作受伤,无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
      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即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从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


·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


·包工头聘用的工人受伤是否构成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俗称“包工头”),该组织或者自然人(“包工头”)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违约该怎样处理?
      1、承包人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3)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初审
      

谁应当支付农民工工资
      每年年底,农民工辛苦一年,包公头打了一张欠条,某年某月某日,一定支付你的工资,然而过了日期,包工头微信不会了,电话不接了,钱更是一分没有,农名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谁要到自己的血汗钱?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施...


·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守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 如建筑工程发包人A与施工单位B...


·工程承包合同不付工程款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违约金吗?
      在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利息不能同时适用,如果说欠付工程款计付利息后就不能适用违约金,或主张适用违约金就不能计付利息的,明显对守约的承包方不公。 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农民工被欠薪,能否要求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工程经分包转包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该条例的出台,有效整治了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也提示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该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起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有关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


·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怎么算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 同时根据该解释规定,工程欠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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