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后债务会由原法人承担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对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这个问题,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


·工程施工合同中履约保证金纠纷
          现代社会的贸易不仅大量存在,而且涉及的合同标的也越来越大。一份合同的履行,需要合同的各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可是,理想往往比较美好,现实中并不是各方都会负责,一方的违约可能直接给向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同意使用保证金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风险。
     ...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查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5.配...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招标是建设单位进行对外寻找承包单位的一种方式,一般的大型工程项目都会选择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标。为了保证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方会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律方式进行公开选取。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流程: (一)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


·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一、违章建筑被砸毁是否需赔偿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抛物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高层建筑高空坠物抛物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高层安全通道的搭设都是6米,因为上面每10层要搭设水平安全防护大棚,悬挑长度也是6米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颅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颅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的认定;几种可能会影响到工期的因素例如质量鉴定问题、图纸延误问题、设计变更的问题、拖欠工程款、施工许可证获得的问题等。 二、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


·临时建筑在征收时怎样进行补偿?
      临时建筑在征收时怎样进行补偿?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总会出现如工棚、简单房舍之类的临时性建筑。当面临国家征收的时候,这些临时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什么是临时建筑呢?主要是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遮阳棚、工棚等。 临时建筑,一般都会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关于临时建筑拆迁是否给予补偿的问题,关...


·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
      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违法建筑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素,一直以来,违建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存在,因违建带来的问题也较多,尤其是违建存在安全隐患也令人关注。众所周知的是违法建筑一定有危害,只是危害的程度不同而已,等到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侵害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那么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下面且听我们详细解答。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1、影响落实科学发展,危及美好未来要走集约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