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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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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下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地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行使。本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
    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二、认定
    区分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以“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最主要的标准。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阻碍军事行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指非军职人员采用各种非法手段,阻挠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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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非军职人员明知对方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将其接收、聘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建...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以贪利、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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