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这里先说行政责任,是因为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除非是意外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有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接受警告、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不同程度的处罚。作为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根据长期办案的经验,其实大部分当事人尤其是肇事方宁愿承担行政责任,而不愿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指对人员伤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害牲畜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担。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个赔偿责任的问题,即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导致了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导致人伤或者财产损失,公安交通部门会出具一个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一个划分,可以作为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证据,具体的赔偿数额则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去法院起诉审判判决的方式来解决。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责任的认定只是一个民事诉讼的证据,而并非是赔偿责任的一个最终根据,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如果有相反的充分的证据是完全可以推翻的。另外,出现民事责任时,意味着必然会有一方或者双方承担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哪些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若因交通事故发生才受伤的公民,并不是事故的责任人,那么在经过治疗之后,伤者就可以带着医院开具的住院费等的票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获得赔偿金的请求。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
      交通伤残鉴定费赔偿由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图包括哪些环节?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图包括哪些环节?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


·深夜飙车什么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1、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然后给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补偿,也可以将车出售然后双方分钱,总之协议可以按你们双方意愿来写,只要是自愿。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本市户籍且从未在苏州参保过,无法按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可通过进单位就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进行参保...


·一、交通事故手腕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手腕骨折怎么赔偿? 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并要知道事故责任。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


·开车饮酒和醉酒的区别是什么
      开车饮酒和醉酒的区别是什么?(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二)法律责任不同1、酒驾:(1)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病假工资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和病假工资是一样的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病假工资是一样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


·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一、妨害交通管理秩序涉嫌什么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 【解释条款】 第十七条,【交强险第三人的范围】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二次住院费用包括哪些?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