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时代,跨国恋也是越来越普及了。那么随着恋情的深入,恋人们难免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假如没有及时领取结婚证或者婚后遗失,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那接下来就由来为你解答涉外结婚补领方式的问题。
  
   一、涉外补领结婚证方式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1、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时间和费用
  办理时间要多久?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收费标准是多少? 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
   二、涉外补领结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如果是毁损、不一致或缺失的需提交原件)。
  4.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带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香港、澳门、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4)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以上提交的证件须是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照片需是,3张大2寸(长宽6cm×4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结婚证)或各提交2张2寸(长宽3.5 cm×4.5cm)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离婚证);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它也未尝不是另一段安稳生活的开始。跨国婚姻尤其需要非凡的耐心和勇气。从领取结婚证到婚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两人都要互相包涵。比如发生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时,虽然会比一般人的程序要更为复杂,但还是可以互相理解,共同完成结婚证的补领。也希望通过这篇涉外结婚补领的方式的介绍文章,使您的生活更为美满。
  
  
  


·婚姻中的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婚姻中的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一、婚姻中的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吗? 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婚姻中的保证书,通常是在夫妻生活期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婚外情、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因为行为暴露或亲友规劝,为挽回婚姻而承认错误并作出“如若再犯,自愿离婚”、“财产归对方所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给予对方经济赔偿”等各种书面承诺。对于该类保证书,因其内容不同,法院认定的情...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怎样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怎样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
      两个孩子如何要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


·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一件可能会被人看不起的事情,现在很多人性格不合就会选择离婚,这是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离婚方式有两种,包括诉讼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 一、起诉离婚回不去怎么办理? 起诉离婚: 原告回不去:按撤诉处理被告回不去:一般缺席审判 提醒:当出现被告缺席审判...


·一、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如何确定? 被抚养人为多人时抚养费还是由孩子的实际需求确定,由父母的经济能力决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被扶养人事实上生活情况来确定计量准则的,在乡村生活的按乡村准则计量,在城镇生活的按城镇准则。 二、多个被抚养人计算抚养费如何计算 1、以最小的被扶养年限为基准,将相同的被扶养年限分成段,整数与小数被扶养年限单独分段,...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


·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大部分人的潜意识里都是这样的思想:父母对我们的恩情重如泰山。但是生活中也有较为极端的情况,当和父母的关系决裂,需要走上法庭处理一些事情时,法律也为此类事件提供了依据。那么,对于事件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上讲,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给予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读书等所需的费用。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商议或者判定,在双方认定之后会按照月或者年的方式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 一、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
      老人立遗嘱不给子女财产怎么办根据遗嘱法的相关规定来看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有自由处分名下财产的权利。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