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地打击了相关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招纳更多劳动者,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相关的施工单位会针对工程款做一个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那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来解答这两个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郑重申明:截至上述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之日,我单位所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各类情形。我单位承诺将按照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该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如未按施工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存在我单位违法发包工程业务等行为,导致该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拖欠纠纷的,我单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程款纠纷的处理办法
  工程款纠纷分为很多种类,不同的工程款纠纷有不同的处理办法,下面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常见工程款纠纷及相应的处理办法。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解决对策: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解决对策,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第26条,发包人应当在欠付范围内承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解决对策: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解决对策:请专业人员把好合同关
   5、质保金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
   6、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7、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
  解决对策:完善施工手续。相当一部分工程款纠纷的承包方由于手续不完善,无法取得证据,给对方可乘之机。这种情况下处理纠纷就很被动。故施工过程中,手续一定要完备。比如,工程图纸设计的更改、选材的变更、施工项目的增加等变签单一定要有对方施工代表、监理的签字。
  以上就是我们就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以及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两个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内容。相关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内容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果您遇到了工程款纠纷,可以按照我们上面的相关解决对策进行维权,希望我们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不单单只是包括了质量标准,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的标准,例如施工质量等等。如果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什么在工程中的质量问题,需要立即提出停止,然后马上进行修改。那么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什么呢? 一、 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建设项目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办法是什么? 一、工伤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是办法是什么? 遭遇工伤纠纷,工伤赔偿款迟迟不下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二、所有工伤纠纷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


·工伤赔偿要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赔偿要赔偿哪些费用 ?上班发生工伤事故后,按规定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确认为工伤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领取工伤赔偿。所以,员工主张工伤赔偿时,要先确定可以赔偿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以便及时收集相应的凭证作为证明,并领取工伤赔偿金。 工伤赔偿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进行工伤赔偿前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进行工伤赔偿时要根据工伤员工不同的受伤...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怎么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应当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变更工作地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允许劳动合同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的话,意味着用人单位有权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 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工伤后没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何操作?
      在现在的社会中,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凭借劳动关系这块来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和一般的法律保护所不同的是,对于已经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来说,劳动法的实行的是能给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和利益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要更多。但工伤后没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者依据什么来给自己得到应有的利益和帮助呢? 劳动者可通过下文细说的办...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用工行为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必须满足以下三点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未超出上述三个条件的,就不能算作加班。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