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司法拘留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吗?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此外,一些地方司法机关的指导意见也做了类似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地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被司法拘留后直接转入刑事诉讼程序,最终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若主刑是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中的一种,同时在审判之前有被先行羁押的话,那一般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除此之外,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实际其人身自由已被限制。如果行为人因同一行为被刑事处罚,那么其被劳动教养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劳动教养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之后,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是单位整体或者公司、企业内部整体的犯罪,则被称为单位犯罪,更多的则是团体犯罪。那么你知道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吗? 一、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处罚原...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会判多久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会判多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对于信用卡,您应该并不陌生,现在,人们手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张信用卡。信用卡有其自身的优点,能够提供储蓄卡没有的一些功能。但同时,信用卡也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那么,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就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在犯罪主体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单位信用卡诈骗罪能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对此学界存有...


·打断鼻梁骨怎样免除刑事责任?
      打断鼻梁骨怎样免除刑事责任?打断鼻梁骨只有在情节非常轻微而且对方也已经原谅加害人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出现免除不被刑事制裁的可能,否则只要是被查出来已经到了伤害很大而且对社会的威胁也较大的情况下就必须要按照原有规定对应有的责任加以严格处罚的决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一、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多少钱? 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案件...


·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一、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会不会被收监? 是否收监具体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在缓刑考察期内撤消缓刑的法定情形有三个: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 3、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责任不够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死亡3人以上负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会被处...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