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民营企业员工玩忽职守的,公司可以开除当事人,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要求该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作为民营企业的普通员工,其玩忽职守的行为肯定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但公司不能以玩忽职守罪到公安机关去报案。无论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其他的犯罪行为,在定罪的时候都要分析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的,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法定的。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 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老板这么说:这个问题你不要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谈,这种就是私人的对外公布的法律顾问,不是说有没有必要,而是个人懂不懂这种法律风险,有没有这个法律风险的意识,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考...


·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入职后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去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也应该把备案解除,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什么?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只有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才能被投入使用。随着人工智能化的发展,现在众多产业都与人工智能结合起来,建筑上也有了智能建筑工程。只能建筑系统同普通的建筑系统一样也有质量验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


·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二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很多家庭考虑要生第二个小孩,但也很顾虑自己的工作问题。毕竟一般而言,怀孕在参加工作上肯定受到很大的影响,不能参加高强度的工作,而且还要时长请假,最重要的是需要长时间的产假。那么,劳动合同法孕妇保护方面有什么规定呢?怎样利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来为自己争取利益呢? 一、孕期内各项劳动保护的主要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


·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文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有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未盖章,但是有双方的签名也是有效的。但是无章无签名就是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楼大厦或者其他建筑物的建筑过程中,土方工程是很重要的,这是由于土方工程是基础性的工程,是一切建设的先行力量了。由于土方工程它的涉及面广,建造复杂,因此,是要十分注意质量问题,为后续工作打好地基。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详细内容,了解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的重要性 1、完成拟建项目的场地平整,为建筑物的基础开工创造条件。 ...


·违反约定试用期是否只需赔偿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使用期限满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不是违法约定试用期只需赔偿工资的差额部分。一般也须符合在劳动合同中违法约定试用期,违法与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且与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失等条件。...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的房市市场如火如荼,房地产商们基本都赚得盆满钵满的。但是,在牟利的同时,一定千万要注意建筑工程的质量。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今天,我们收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说明: 《生产安全事故报...


·简易劳动协议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简易劳动协议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单位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职工在车间干活的时候,由于设备老旧等原因,有时候会受伤。如果情况不严重的话,职工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应当及时委托单位申请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关于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