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对于小额债权是否参与重整程序,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二、对小额债权的提前清偿制度,理由是怎么样的?
  
  (1)小额债权所涉人数众多,如先行满足小额债权人的债权,无须对小额债权进行全部申报、调查、确认程序,会减少通过重整计划的障碍,减少进入实质层面的人数,有利于简化重整程序,加快重整进度,减少费用开支;
  
  (2)小额债权所涉债权总额一般较小,提前清偿不至于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造成太多负担;
  
  (3)重整程序复杂繁琐、历时长,小额债权人参加重整程序的费用通常会高于最终清偿所得,往往得不偿失,不利于对弱小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三、企业破产法的债权申报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小额普通债权一般就是属于在公司债权的占用份额很小,对于此债权是很难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但对于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规定在清偿时一般要先进行处理,从而还要一次性的支付,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权益。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管理人在对企业进行清算的时候,也是有工作流程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应该按照工作的流程来规定,不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乱来。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问题。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管理...


·什么是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二、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什么?企业选择破产清算是为了自救,国家为了保护更广大人民的利益,以及稳定市场的经济秩序。对企业的财产评估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更快的查明该企业的财产详细,那么就会有人对法律规定的财产评估办法产生这样的疑问,破产清算评估办法以及评估范围是? (一)、破产清算评估办法? 一、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1、往来账款;...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一、企业破产法小额普通债权清偿是一次性给予吗? 小额普通债权清偿都是属于一次性给予的;有特殊的情况就会除外。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通常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但您了解征地拆迁办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吗,相信通过下面我们对它的介绍能增进您对这方面的了解。 一、做实清算审前调查了解 为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1、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


·清算组的责任包括哪些
      需要根据清算组成员的所涉案件的具体案情来看。清算组成员必须对公司和全体债权人负责,《公司法》第189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


·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破产企业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以及工资如何清偿,下面由我们为您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 一、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


·p2p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p2p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企业发展不顺利连年亏损的话,自然会导致企业无法运营,企业破产自然就出现了,当前很多p2p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和市场不景气而导致破产,但其实大多数人对于p2p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并不了解,而且p2p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普通公司是有所不同的。那p2p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p2p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


·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一、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导致破产的原因很多,老板如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层,第二,该违反必须是又人起诉,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