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法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1、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2、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二、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三、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该项投资的现状
  4.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四、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一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1、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2、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3、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法院申请《偿还财物通知书》
  4.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物通知书》
  5.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五、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由于破产债权主要是法律问题,故律师在这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
  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
  (二)破产债权的审核
  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对申报期限、诉讼时效、债权凭证、数额等进行审核,并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
   六、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
  首先对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然后由清算组决定对破产企业已经签定并生效的合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由清算组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
   七、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应从两个方面着手,破产企业为被告的案件,和破产企业为原告的案件。
  对于企业不同的部分的资产和债权有不相同的处理方式,在各项目中的复杂程度也不尽相同,并且清晰的账目能够帮助公司在企业破产法破产清算程序中从专门的清算小组中获得最有效的评估报告,挽回一定的损失。详细情况请咨询360律师网。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一、企业申请破产职工债权需要申报吗? 职工债权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公司如何办理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包含哪些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人参加清算组。 清算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聘请破产清算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一、单位破产社保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较为正规的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应当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其中涉及到员工利益的,分别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这些钱款员工可以通过诉讼向清算组进行追偿。公司破产合同依法终止。公司破产先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等...


·企业清算程序及税务处理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以及计算清算所得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一、关于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一、什么叫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一、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公司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出重整...


·企业破产了债务谁优先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