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二、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离婚往往对财产的争夺是很激烈的,而其中又数对房产的争夺比较重要,毕竟现在在我国房产的价值很大,这也导致不少夫妻因为房产分割问题闹上法庭。而在实际分割房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遵循一定的原则。尤其是在夫妻因为房产分割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处理往往都是有一定原则要求。
  
  
  


·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首付是指个人买房时第一次支付给开发商的金额
      首付是指个人买房时第一次支付给开发商的金额。首付金额有最低标准,一般根据个人承担能力,可以支付高于首付款规定的任何金额数,也可以全款购买。那么个人买房子首付怎么付呢?付多少呢?根据国家规定,个人购房首付款不应低于30%,对于中低收入人群,应不低于20%。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
      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属来区分,可以将城市中的房屋分为公房与私房,而对于私房自然公民是享有全部的所有权,不过此时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况。而要想将自己手里的私房出售的话,第一步就是要搞清楚应该怎么确定价格。那私房买卖价格应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 (一)私房的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
      自己诉前财产保全自己的房子需要写担保书吗1、诉前保全时,用自己的房产担保的,也需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提供担保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担保担保书,并明确担保错误时,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一、出资购房股东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吗?
      一、出资购房股东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


·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一般有多种途径,如果不需要起诉离婚那就可以和平的解决,协商离婚在夫妻协商好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有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呢,下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
      买房,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有全款的也有按揭的,甚至有直接翻新二手房的。要注意的是,该房产坐在的土地上的使用权也要一起购得。有一种土地是划拨得到的土地,这种土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那么,今天我们探讨的问题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二手房广州地区可以购买吗?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房屋产权和房产状况,签定买卖合同,交纳定金。 产权的确定比较重要,确定的内容包括产权是谁,是否存在有...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虽然“准婚房”还是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的...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