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害。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对于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需要参考用人单位的工种以及工作环境。金额在千元至百元不等。一经发现用人单位还需要将童工送回其家中。除此之外,除了用人单位,在雇佣童工过程当中的介绍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罚款金额,接受法律的处置。
  
  
  
  


·民工受伤没签合同怎么办?
      民工是指从农村到城市务工的农民。他们一般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繁重,而相应的,他们的劳动权益也不容易得到应有地保障,许多民工都不会意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也不用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民工受伤没签合同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民工受伤由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工伤和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委员会下...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鉴定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等。 二、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根据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实践中,家庭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等个人雇佣劳动中受到...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会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才会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事件仍在发生。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
      工伤鉴定赔偿不是说拿就一定能拿到的,会对你的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只有对你的劳动能力,身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才会对相关赔偿起作用,所以工伤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多少钱?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谁赔偿的
      我国现如今是一个工业生产大国,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说劳动关系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但是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可能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致使员工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员工工伤以后,肯定会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谁赔偿的?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谁赔偿的? 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


·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健康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并协商赔偿方案。在工伤赔偿金额确定方面,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1、一至四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
      在劳动者从事相关劳动获取回报前,都需要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用来约定劳动者和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以防在发生相关矛盾时能够借助法律途径加以解决。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的详细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 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